第(2/3)頁 代言廣告的話,張明宇需要對所代言的產品做一個檢查,如果產品存在問題的話,張明宇是絕不可能代言的,因為這在他看來就是坑害他的粉絲,是一種非常低劣的行為。 “不好意思,打擾了。” 西服男子尷尬一笑,默默走開。 產品好不好,他心里有數。 張明宇見西服男子離去,搖搖頭,嘆息道:“一天天不想著怎么把產品做好,只想著代言,把錢都花在了請明星上,那產品能好嗎?!” 羊毛出在羊身上。 產品請所謂的明星代言,最后被薅羊毛的不還是那些明星的粉絲。 一位營銷大師曾說過:“如果你的企業沒有一個非常強有力的創新,就可以找一個明星代言人,如果人們看到這位明星的臉,就會很快的聯想這個產品或者這個產品的廣告語。” 現在的公司都是打著這個目的。 利用明星廣告代言有三大優點: 第一:提高企業形象。 邀請名人做廣告需要大筆酬金。例如美國著名職業籃球明星邁克·喬丹1991年夏天與夸克燕麥片公司簽下合同,為蓋托瑞德牌夏季運動飲料作廣告10年,酬金1800萬美金。我國明星的報酬雖然沒有這么高,但對普通消費者來說也是一筆天文數字。所以請得起名人作廣告的公司或企業通常會給人財大氣粗的印象。換言之,明星可以幫助企業或品牌樹立起高大的形象。 第二:吸引消費者眼球。 不管明星出現在電視屏幕、高速公路旁的廣告牌,還是演出的舞臺上,人們總想目睹一下明星風采,看一看明星的所作所為。許多明星都有其追隨者、崇拜者,明星的一言一行都會引起他們的關注。所以,明星廣告會因明星而得益,提高廣告的受眾接觸率,明星代言的品牌知名度也會因此而提高。 第三:愛屋及烏。 喜歡明星,進而喜歡明星所介紹、所使用的產品或品牌,這是一種常見的情感遷移的心理現象。喬丹是全世界籃球球迷最喜歡的運動員,因此,喬丹所代言的運動鞋耐克也行銷全世界,成為運動鞋的領導品牌,超越老牌產品阿迪達斯。 …… 西服男子顯然已經認出了張明宇,只是在裝作不知道,然后想以一種較為低的價格套上張明宇,這樣一來不但能套住張明宇,打響自己品牌的名號,還能讓自己賺的盆滿缽滿,然后在卷一波錢后跑路,把爛攤子留給張明宇處理。 殺人誅心。 如果張明宇真答應了這所謂的“皮包公司”,下場一定會很倒霉。 吱—— 砰—— 張明宇的耳邊猛的響起一陣急促的剎車聲,然后緊接著就是碰撞的聲音。 張明宇被嚇了一跳。 周圍的路人同樣也被嚇了一跳。 人們的視線紛紛投向馬路。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