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 對趙桓來說,目前最迫在眉睫的事情,并不是奪回河北和河東,也不是怎么應對李存因他撕毀和約而必然降下的怒火,而是怎么把他父親趙佶和那些出逃的趙宋王朝的皇室成員和宗室成員全都給弄回東京汴梁城。 算算時間,離趙佶他們逃出東京汴梁城避難已經差不多有三個月了。 在這三個月內,趙佶一共干了三件比較出格的事。 第一件事是,趙佶曾切斷了川陜地區和趙宋朝廷之間的聯系,讓川陜地區有事都向他所在的行營稟報。 第二件事是,趙佶叫停了后續想要前去東京汴梁城勤王的軍隊,命令這些軍隊暫時由童貫指揮,扼守進入陜西的各個關卡。 第三件事是,趙佶將準備運往東京汴梁城的綱運給扣下了,讓這些綱運全部交到他所在的行營。 有人因此傳趙佶有可能是想在長安復辟。 這些事很快就被陜州知州李彌大報告給了朝廷。 不過—— 最先提醒趙桓在長安的趙佶有可能會復辟的人,卻不是李彌大,而是陳東。 陳東早在兩個月前挺身上書給趙桓不久,就在隨后的「乞誅五賊臣」的奏疏中提醒趙桓,趙佶有可能在蔡京、童貫、王黼、梁師成、李彥等五賊的幫助下復辟。 當時,陳東為了渲染「五賊」的危害,編了很多東西。 像,趙佶逃去陜西,是被童貫劫持的; 像,蔡京等人準備控制川陜地區; 像,梁師成、王黼、李彥留在東京汴梁城沒走,是準備做蔡京、童貫他們的內應; 像,蔡京、童貫準備勾結大乾王朝瓜分趙宋王朝; 像,蔡京、童貫、王黼、梁師成、李彥是積年朋黨。 等等…… 從陳東當時的那份奏疏上就不難看出,陳東確實出身寒門,對時事并不是十分了解,以至于,他對「五賊」的指責,不少或是道聽途說,或是捕風捉影,甚至完全就是主觀臆測的。 這其中,對蔡京的臆測就很不對。 因為蔡京根本就沒有跟趙佶去陜西,他是自己帶著家人逃去了拱州,人都不在趙佶身邊,哪能幫趙佶謀劃復辟? 不過,雖然陳東所說的這些根本就是驢唇不對馬嘴,可趙佶在陜西那個聚集了趙宋王朝大部分兵馬的地方,身邊又聚集了眾多趙宋王朝的文武百官以及皇室和宗室,還是引起了趙桓的警覺。 與繼位之初,趙桓真是不愿意當皇帝不同,如今趙桓已經嘗到了權力的美妙,關鍵,在趙桓看來,趙宋王朝的最大威脅李存,已經退兵了,威脅全部解除。 這時候,讓趙桓將皇位還給趙佶,趙桓怎么會愿意? 別說讓趙桓將皇位還給趙佶了,就是現在讓趙桓屈居于趙佶之下,趙桓都不愿意。 而且,許多趙宋王朝的大臣也勸趙桓,必須要剪除趙佶的羽翼,也就是將蔡京、童貫等人給除掉,如果讓他們再「蒙蔽」趙佶,趙宋王朝就有分裂的危險了。…. 甚至還有人提出來了「蔡京、童貫等人不除,國無寧日」的口號。 趙桓覺得這些人說得很有道理,于是下詔,讓他的親信開封府尹聶山接替宋煥擔任永興軍路制置發運使,找機會除掉童貫等趙佶的羽翼。 聶山在趙桓這里,基本上就相當于宋江在李存那里,也就是專門幫趙桓干臟活的白手套。 王黼和梁師成全都是聶山幫趙桓弄死的,如今趙桓準備故計從施,讓聶山幫他去處理了趙佶身邊的童貫等人。 聶山有身為白手套的覺悟,他讓趙桓給他下一份誅殺童貫等人的圣旨,并希望從開封府帶一批親信 跟他一塊去上任。 聶山向趙桓請旨的時候,恰逢戶部尚書梅執禮準備給趙桓匯報一共給大乾王朝支付了多少物品充當戰爭賠款。 無意間聽到趙桓準備派聶山去誅殺童貫等趙佶身邊的人之后,梅執禮立馬向趙桓勸諫說: 「童貫等數人固然罪不容恕,然聶山之行,所圖果成,驚動道君,恐憂陛下孝心;所圖不成,為數人所覺,一挾道君于長安,求職蜀地,陛下何以處之?」 被梅執禮這么一提醒,趙桓才幡然醒悟,知道自己險些下了一招臭棋,他忙向梅執禮問計:「那朕宜當如何?」 梅執禮給趙桓出主意說:「罷聶山之行,明責童貫之屬。降詔蔡攸,委令勸道君去此數人者,早回鑾輿,可以不勞而事定矣?!? 趙桓覺得梅執禮的主意出得非常好,果斷叫停了聶山的行動,改讓梅執禮處理此事…… 其實—— 在趙佶執政后期,崛起了李存這個讓趙佶處處碰壁、將趙佶的種種不堪全都給揭開、又讓趙佶覺得他怎么都不可能戰勝的強大敵人了之后,趙佶覺得就這么退休將李存這個他肯定打不過的敵人交給他兒子去煩惱其實也挺好的。 換而言之,趙佶并沒有復辟的心思。 因此,對于趙宋王朝的那些大臣猜疑他,趙佶感到很委屈。 ——趙佶甚至覺得,他已經將祖宗的疆土丟了一半,無論如何都不能分裂剩下的這一半疆土了。 而且,趙佶也通過華州知州林篪等大量的趙宋王朝的官員全都拒不執行他的行宮圣旨,明白自從他把皇位禪讓給趙桓的那一刻起,他就再也不是趙宋王朝的最高***了。 加上,吳敏暗中給蔡攸寫信,讓蔡攸勸趙佶回京。 再加上,不久之后,趙桓將宋煥調回東京汴梁城任職。 趙佶知道,趙桓這是要對他動手了。 所以,趙佶在賜給宋煥的誥中對趙桓做出了解釋: 「自御西來,重煩有司衛兵僅滿三千,川陜乃我大宋保龍之地,不容有失,故留部分西兵固守陜西,以防萬一。至于止糧餉,截遞角,計恐資寇爾。緣此三事,女干人乘間造言,緣飾形似,遂至朝廷之疑。每見臺赍名敕州縣,而實及予躬,興言及此,不覺流涕……」….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