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第三天是混戰,沒有朋友只有敵人最后站起來的就是好最強的,也會被獎勵10個大洋。 當然要是前50位在混戰中被打趴下的,要接受懲罰!這懲罰可是要用皮鞭抽背脊打30鞭子的。 這簡直就不是人能接受的訓練方式,在第四天的是時候每個人發1000發子彈開始移動射擊。 護衛隊的弟兄們槍法都不錯,在移動中很輕松就能打中目標,不過馬化武給他們增加了難度。 雙向移動射擊,就是你在移動中目標也在移動!并且目標都在80米開外,1000發子彈必須擊中目標600次以上才合格。 如果低于600次,三天后還不合格那就要被踢出護衛隊軍銜降一級,到前線部隊去。 比如少校會被直接降級上尉,下團去當步兵連長去。 最后的三天開始提供食物和水,這三天的時間你在軍營干什么都行,唯獨一點就是不能睡眠。 熬過去了軍銜升一級,可以提出一個可行性要求滿足你!哪怕你想當一個營長帶兵打仗都可以答應你。 要是沒有熬過去,同樣會被踢出護衛隊降一級被下放到部隊帶兵去。 這是尊嚴與臉面的問題,要是從軍部的護衛隊被踢出來了就是給個營長干那也是丟人的。 至少你帶兵有這個資格,卻失去了進入軍部的資格!你連保護長官的能力都欠缺。 可以說這一定還會成為軍旅生涯中的一個污點,除非是你自己要求下部隊的,帶著的是榮譽結果自然是不同的。 比如說槍法如神的王四喜,是第一個要求帶兵打仗的!直接就被任命營級的軍職,自帶一個獨立部隊參戰。 如今那王四喜已經是一個團長了,其團還是軍長麾下的一個獨立團。 淘汰后自己下部隊帶兵會有同樣的待遇嗎!?會被軍長如此青睞護著嗎?要啥有啥嗎!?恐怕是不可能的。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