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獵人-《影視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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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去哪,追蹤鹿群,還是去河邊找河貍?”
騎在馬上,抱著老式前膛槍,林耀一邊注意四周環境,一邊頭也不回的對格拉斯問道。
格拉斯走走停停,不時留下記號,頭也不抬的說道:“都不是,我們要對付的是兩個大家伙。昨天我跟霍克,在這邊發現了一只帶孩子的黑熊,就是因為追蹤它們霍克才中了陷阱,今天我要殺死它們,為我的兒子報仇。”
“兩只,你確定能對付?”
林耀緊了緊手上的武器,黑熊可不容易對付,哪怕是用更現代化的連發槍,也很難保證幾槍之內擊斃黑熊。
這里可是樹林,到處都是植被,根本不用妄想在三十外內發現獵物。
三十米的距離,對黑熊來說從發動攻擊,到抵達目標只需要幾秒,開槍的容錯率非常低。
通常這種情況,聰明的獵人會選擇退讓,除非對自己非常自信,不然不會選擇在樹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你幾槍沒打中它,或者沒把它打死,它沖過來就會打死你。
“我有這個!”
格拉斯掀開皮衣,露出了下面的一把大口徑手槍。
火山牌狩獵手槍,是這把武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著殺傷力,狩獵代表它的針對性。
兩者組合在一起,就是一把專門用來獵殺大型獵物的單發大口徑手槍。
好東西!
林耀看一眼就知道,這把武器不是老板白送的垃圾貨,而是格拉斯自己帶來的強力裝備。
保守估計,這把槍的價值,不會低于250美元,足夠在外面買一匹普通戰馬了。
甚至再添點錢,能買一桿1888式委員會步槍,這款槍可是經典型號,科技水平代表著當下的極限。
哪怕放到后面的抗戰時期,各項屬性也不亞于唐國的漢陽造,被評為二戰前最好的步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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