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交心-《我在南韓做財閥》
第(3/3)頁
“你覺著,我會對三鑫下手?”
李振宇感到不可思議,瞪大眼看著她,可李富貞頭也不抬,根本不吃他這套。
“我認為,如果機會真的擺在你面前,你不會無動于衷。”
感情歸感情,生意歸生意,就拿三鑫來說,和過去主持新羅完全是兩個概念。
李富貞的想法,也因位置的改變發(fā)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以三鑫今時今日的規(guī)模和體量來說,僅僅維持它的生命,每天就要消耗大量資源。
想要讓其成長壯大,不至于有天淪為其它巨鱷的食物,就必須要對大魚下手。
藍鯨張開巨口,鯨吞魚群是罪惡嗎?
如果不是,那些被吞掉的大小魚豈不是太無辜,如果是,那它為了自己活著有什么錯?
“你是這么想的?”
李振宇很意外,她能想的如此通透,倒是有點老會長的作風了。
為自己的一切行為,冠以堂皇的正義之名,這正是優(yōu)秀資本家該具備的能力。
“所以,你認為我的想法是對的。”
李富貞反問他對此的看法,李振宇一時間不清楚,她對自己的說法是支持,還是反對。
“我覺得,為生存所做的努力該給予理解。”
“哪怕這份努力,是出于成長……”
“是。”
李富貞點點頭,談話到此為止,她想說的,想知道的都已經(jīng)得到答案。
同時,對所謂的傳聞也有了自己的判斷。
“如果將來有天孩子大了,想要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你認為我該告訴他真相嗎?”
李富貞拋出殺手锏,內(nèi)心還抱有一絲僥幸。
“有時候,往往真相才最傷人。”(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