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曾正全說的話就好像是在復讀機,不帶有絲毫的感情,一步步地把往事的瘡疤給揭露了出來,其中包括了他自己的,也有別人的。 傷疤是有恢復周期的,心靈的傷疤需要大量的時間堆積去忘記。而如果重新揭開的話,肯定需要再次的恢復周期。 在沒有經歷特殊的年代的時候,誰不存在著自私? 與特殊的年代,戰火肆掠的年代相比,死幾個人算什么? 但是現在呢?基本上你只要不懶,吃飽睡好是沒問題的吧?在此基礎上,誰不想家人和睦,父母雙全,最好還有一個溫暖的家庭?每日奔波勞累,所為碎銀幾兩,難道不是為了讓自己活得更加自在么? 在這個的基礎上,遇到這樣的事情,誰的心里能夠真正的安然? 當然,曾正全雖然說話的時候不帶感情,但其實,他的理智,還是存在的。他還有一些沒有講出來的話,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他都只會藏在心里,默默地不會說出來。 第一個事就是,他為什么要自己舉報自己盜竊林輝的科研成果啊,那他么的是為了保護林輝啊。 真正的盜賊是誰? 真正的大盜賊,從真正的規則上來講,那是林輝。 雖然,即便,林輝所做的實驗,和他正在進行的課題組沒關系,全都是自己設計出來的,意外發現的,按照道理來講,專利權完全要屬于他自己。 但是,他在整個實驗的過程中,用的錢是人家的??! 就好比這么說吧,假如有人用你家里的錢,修了一條從大馬路上到村里的路,然后等修好之后,再問你收過路費,你能氣得過? 但是,林輝如果把專利權帶到了華國來的話,那么,以后米國要用到這幾種抗腫瘤藥物,那就要交很高的專利費,進口關稅等等等等,他氣不氣? 反正,假如是有一個來華國留學的人,在華國的實驗室,花著華國的錢,做完了試驗然后跑回去把專利權也帶了回去,然后再向華國收錢的話,估計華國也是不干的。 這件事情,如果真正地傳揚開來,那么,林輝在業內的所有都毀了。 其實,已經毀了很多,包括林輝在國外實驗室所有的成果,發表的文章,全部被刪除了!被編輯給撤回了?。。? 因為這就是非常惡劣的盜竊事件。 而且,這個專利費是可以長期收的啊。一個國家,骨巨細胞瘤和尤因肉瘤的患者有多少?每個患者需要花費的錢又有多少,按照米國有醫保公民的比例,就算是強制專利權只有二十年,那花費的費用至少在千億,甚至幾千億米元了,這才是僅僅米國多花費的錢。 不包括其他國家的。 而如果米國可以取鬧一下的話,更是有可能把這個專利權留下來,那么二十年下來的利潤是多少?那是一個天文數字,足夠讓很多人瘋狂的天文數字,當然,那個支助基金的公司會瘋狂,鋌而走險,甚至殺人來威脅。 當然,假如,曾正全并沒有把這件事急著抖露出來,那么完全可以慢慢來經營,然后即便米國后知后覺的反應了過來,那也晚了,完全可以通過國家慢慢與對方交涉,慢慢溝通。 畢竟有了時間緩沖,這邊可能把所有的手續都辦到了,華國如今也不是誰都能欺負的國家,大不了給點錢嘛,最多還給你米國的專利授權,少收點費用,或者不收費用,我拿去給其他國家賣這藥,不香嗎? 整個米國多少人,不賺你們國家的錢,仍然有大量的錢可以賺。 可是,人都有私心的??! 曾正全當時走到了教授級別,再往上一步,就只能是華國科研界的天花板了。那是一生的榮耀,不渴望嗎?渴望啊,而且當時他還正在沖,看到了這么大一個助力,幾乎是百分之百可以把自己送上去的助力,他能忍得住不用嗎? 況且,真正從事科研的人,有誰能夠去真正了解到商場的黑暗,了解到那么多不擇手段的骯臟?能夠想得到對方竟然能夠把事情做到如此決絕的地步? 最終,一切都還是按部就班地發生了。 …… 曾正全的采訪直播結束之后,直播頻道并沒有直接關掉,而是直接切放到了魔都墨華醫院,那是央視另外的駐地記者,她本身的想法自然是想著能夠采訪到林輝本人的。 不過,她并沒有機會能夠接觸到林輝本人,而是采訪到了墨華醫院宣傳科的科長。 科長的面色沉重,顯然在采訪之前,他已經看過了直播,所以,也知道了關于林輝的一些往事。 當時,他在采訪中便說道:“我非常敬佩林輝老師的所作所為,也非常敬佩林輝老師曾經為華國所做的奉獻。我是從事醫療行業的人,可能大家不太清楚的是,近幾年醫療改革的過程中,其中一批抗腫瘤藥物的價格被打了下來,就是與林輝老師做的事情有關系的。” “在我們國家的努力下,雙邊都減少了關稅和減少了相對應的專利費用。所以才能夠真正的把抗腫瘤藥物的價格,打下來,讓真正需要這些藥物的病人,受到普惠?!? “我在得知林輝老師受傷的消息時,是極為難過的。但是,非常不幸的是,據我院目前手術室正在對林輝老師搶救的各位一線臨床專家傳來的消息是,目前林輝老師有多處動脈破裂損傷,有內臟損傷,有腦內出血,目前生命正岌岌可危,即便全力搶救?!? “可能也。” “不過我們醫院一定會盡到全力,想盡一切可以想到的辦法,甚至不惜一切代價地去把林輝老師救治過來。這是我代表我們醫院,代表正在給林輝老師進行搶救的專家,給林輝老師的承諾,給所有人的承諾?!? “只希望人力有窮時這句話,不要發生在不該發生的人身上!不要發生在所有人的身上。” 然后央視的記者便把話筒接了過去,闡述道:“據本臺消息,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自首,并且在自首前,曾在國內某知名的短視頻的平臺上發布了故意傷害他人的視頻,獲得了無數的點贊和吹捧!” “但是我想提醒的是,我國刑法規定,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不管對方是什么身份,不管對方是不是對社會做過什么樣的貢獻,每個人都擁有自己至高無上的健康權和生命權,任何想要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行為人,都會受到法律最嚴重的制裁?!? “除此之外,目前所處的自媒體時代,掌握自媒體渠道的負責人,素質參差不齊,所以,刻意地去引導和污蔑,以及通過網絡上的信息去猜忌或者制造謠言者,層出不窮……” “特別是為自媒體提供制造謠言和散布謠言渠道的第三方平臺,在管控自媒體發布視頻時,是否應該追求事實,而不該是人云亦云地泛娛樂化,這是我們需要深入反思的問題?!? 央視記者直播結束之后,央視新聞的wx公眾號以及央視的直播頻道,立刻發布了文字版的信息,把曾正全說的話,把今天的事情,把林輝當前的傷勢,都從頭到尾地說了一遍。 到新聞的最后,編輯這條新聞的作者非常情深意切地說了自己的最后一行字:“我們身邊的每個人,對我們來講都是陌生人。但他們可能都是英雄,即便不是國家的英雄,民族的英雄,也肯定是他家人的英雄。我們應該予以足夠的敬重?!? “我們每個人都說不是他人肚子里的蛔蟲,自然也就不知道對方心里的想法,也不知道對方曾經負過多少重,身后站了哪些人,心里藏著什么樣的故事?!? “讓我們一起為林輝老師祈禱,本臺期待能第一時間報導林輝老師康復的消息!” 然后,華國幾個最大的新聞渠道,比如說企鵝新聞,華國日報等各大官媒體,都是第一時間地轉發,或者自己記錄了這一新聞事件,廣發給了眾人! 大家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當時就沉默了起來。 然后再這些新聞發布的五分鐘之后,廣電也轉發了,并且發布了這么一個耐人尋味的消息:收到,謝謝監督! 然后,不過十分鐘,自首者,一往無前往前沖,情真意切地發表自己打人只是為了給曾教授報仇出氣,非常意氣風發的視頻,下架,并對發布人進行了永久封號。 各大自媒體,都是紛紛刪除了自己帶偏評論的解說視頻。 但,即便是刪除之后的不久,相關的賬號,仍然遭到了永久封禁的處理…… 其中,還包括了之前不斷深挖和揭露所謂的林輝舉報曾正全的相關新聞報導,也都是一一進行了封禁的處理。 那是一個不能夠說出來的秘密!至少,在當年是不能說出來的秘密,所以,由不得深挖。雖然現在,官方已經第一時間地進行了公開,包括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魔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甚至生命科學學院,都第一時間發布了給林輝預留的一系列的獎章。 但,這些,到現在又有什么意義呢? 再多的獎章,能夠救命嗎?再大的榮譽,能夠讓人永生不死嗎? 不能! …… 與此同時,那個自首的人,在看到曾正全發布的直播視頻之后,當時人都傻了。 這他哪里只是報了個心里的不痛快啊,他這是殺人了啊! 而且,殺的人還是。 我靠,他這輩子,如果能夠出來嗎? 他即便能出來,他能活得下去么? 他現在正在思考的事情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兒,會不會被網曝到自殺,這件事雖然與她們沒多大關系,但是,他所做的,不就是網暴轉線下暴力其他人的事情么?而且還暴到了林輝的身上。 當時,他慌了,他神色驚恐地懇求著警察,說:“我求求你們了,請你們一定要保護好我的家人,行嗎?真的,她們很有可能現在就會受到危險?!? 雖然,在看到了這個視頻之后,這些警察都拿他當傻.逼,甚至脾氣暴躁的都恨不得直接崩了他??桑麄兊穆氊熓潜Wo人民的安全,而且他講的也有道理,也只能夠去幾個人看一看,免得發生什么不必要的事情。 男子接著說:“我什么都交待,真的,其實我是不知道林老師的真實行蹤和長相的,都是我一個朋友告訴我的,他……” 警察聽到這話,立刻把他一提,提起來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別在這里說,審訊室里說去……” …… 此刻,墨華醫院的急診室里面,幾個醫生和護士在看到了這些新聞之后,當時眼圈都有點紅了。 特別是接診了林輝的護士,她眼角的淚流了下來,聲音很低,似乎非??酀鴥染蔚卣f:“護士長,我現在感覺我自己就是個混蛋,在林老師來科室的時候,我拿了他的手機給他家里人打電話。是空號,我還罵了他來著。” “罵得有點難聽,我發現其實我才是那個傻.逼?!彼銎痤^,心里的內疚藏不住,但臉上的內疚,卻又完全表現不出來,一時間心里像是被打了栓塞劑,壓榨般的難受。 她之前罵的是,傻逼吧,父母的電話都存個空號,這么大個人記不住父母電話就算了,存電話也不會存?你孤兒吧? 豈不知的是,這兩個空號,乃是林輝這一輩子都不會刪除的電話號碼,是內心深處,最柔軟,也是最溫暖的寄托。 如果不從這里找到他們的存在,留下一絲絲曾經的記憶,除了在墳前點幾根香,燒幾張紙,又能如何呢?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路。 父母故,人生只剩歸途。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