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我也想,但是我沒錢!”林克攤了攤手道,誰不想穿名牌開豪車啊,奈何經濟不允許。 張春亮定定的看了林克一會,最后無奈的嘆了口氣,道:“算你走運,在你作為天頌代言人期間,你的服裝與交通工具都由我們包了,至于你用的手機,剛好我車里還有一只新的,本來想留著自己用的,這次就便宜你了!” 林克聞言眼睛一亮,沒想到當個代言人竟然還有這種待遇,他輕咳了兩聲,道:“謝謝張總,我這還有個小小的請求,要不,你再給我搞部手提電腦?” 張春亮瞬間瞪大了眼睛看著林克,為這小子的厚臉皮而感到驚訝。 林克則是一臉無辜的樣子,反正衣服手機都送了,應該不差部電腦了吧?雖然只要完成簽約,他就能擁有兩百萬的資金,但能省一點是一點,他希望那兩百萬到手后,先搞部小成本電影練練手先。 過了好一陣,張春亮才道:“算了,電腦就電腦吧,你給我個地址,我會讓人給你送過去!” “謝謝張總!” “沒有別的了吧?” “沒有了沒有了,這次真沒了!”林克笑嘻嘻的說道。 隨后他便跟在張春亮的身后,一起出了攝影棚,這附近雖然有幾家還不錯的餐廳,不過對于財大氣粗的張春亮來說,要請客,當然得去那些配得上他身份的酒店。 常歡也知道這點,所以他打算蹭張春亮的車過去,免得跟其他人一起擠張亮的那部二手別克。 張春亮的座駕是一部進口的阿爾法,林克還以為他會開跑車之類的,沒想到竟然是輛保姆車,這個車看著跟那二三十萬的本田奧德賽差不多,價格卻是它的好幾倍,而且還要提前半年預定。 不過對于以張春亮天頌太子爺的身份來說,開這樣的車還是過于低調了。 剛上車,張春亮就從后座那邊摸出了一個黑色的方盒,丟給了林克。 看上面的標志跟型號,這應該是華維公司剛上市不久的一款旗艦機,主打拍攝功能,這個華維跟林克穿越前的那個世界的華為差不多,有著國貨之光的名號。 林克沒想到張春亮這種在國外長大,又一直生活在港島那邊的人竟然會喜歡國產機,他還以為張春亮會給他一部蘋果什么的。 國貨好,國貨妙,林克就喜歡支持國貨,他穿越前用的也一直是華為出產的手機,只不過后面以為一些事情,不得已才轉投了小米的陣營。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