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 林遠微微一驚:“什么意思?” “就字面意思。”王歷道:“四百萬對我這樣的人來說確實是不少甚至可以改變人生,但我爹從小就教育我,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晚餐和宵夜,說說吧,這四百萬沒那么容易拿吧。” 林遠的嘴臉讓王歷想起了之前的楊三爺。 這些買賣人嘴上喊得都是兄弟,眼睛里面都是利益。 口口聲聲說是共同合作,共贏共利,一起發財,實際上指不定給你挖了多大的坑。 上次要不是愚大爺心思縝密,關鍵時刻戳破騙局,現在董經理恐怕已經在準備起訴的路上了。 賺錢這種事,誰嫌自己賺的多啊,王歷親爹都沒說白白給王歷四百萬何況是一個陌生人,這種人要么是把你當韭菜,要么就是準備坑人。 “這是簽約費用。”林遠解釋道:“四位老師身上有商業價值,所以我們才一次性買斷他們。” “哦……原來是買斷。” 王歷道:“意思就是只要你給了我這四百萬,以后他們就是你們公司的人了,以后賺多少錢,出多少作品和我就沒關系了唄。” “沒錯。” 林遠道:“我們將會是他新的經紀公司。” “恩……這倒不算是太過分。” 王歷繼續問道:“那他們以后收入多少由你們定?” “既然是我們公司旗下藝人,再簽約收入分成就是我們之間的事了。”林遠不置可否。 “那他們的創作版權歸誰?”王歷又問,這個問題是王歷最關心的,因為四大天王不是一般的人,他們是具備創作能力的神仙,而且現在他們帶來的那些曲子很多都是天庭樂神和文曲星的作品。 這關系到版權歸屬問題,從老嚴那里不難看出,天庭的人對版權看的也是很重的。樂神和文曲星都是王歷未來的客戶,版權維權自是和王歷脫不開關系。 “版權?” 林遠微微一愣,沒想到眼前這個盲流子一樣的家伙還知道版權,于是繼續含糊其辭:“這個也是我們和四位老師之間的事。” “懂了!” 王歷黑著臉道:“你的意思是我現在跟你簽的是他們幾個的賣身契,是吧!”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