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死到臨頭還騙我-《港綜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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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上午。
“是被土獵槍打死的,子彈也是自己造的。”
“兇手殺人后甚至沒整理現場,彈殼都沒撿走,說明開槍的人是個新手,可能是第一次殺人,所以顯得很不專業。”
一大早。
接到村名的報警電話,呂澤便帶著人趕到了石門甲村。
死者是村長夫婦,死亡時間大概是21點一22點。
家里的現金有被翻找的痕跡,可他搜的不仔細,只搜走了家里的現金,并沒有碰保險柜和死者身上的金銀首飾。
由此可見,兇手的主要目的是殺人,錢財是次要的。
不然反過來的話,他是為了錢財而殺人,不可能把首飾和保險柜留下。
“下午姜大海失蹤,晚上村長夫妻又死了,一個平安了十幾年的小村莊,一天內出現兩起惡性案件,怎么想也不偶然啊!”
看著眼前的事發現場,呂澤向同行的鑒定專家問道:“有什么線索嗎?”
“我們發現了幾個泥腳印。”
“昨天外面下雨了,兇手可能去過泥地,所以進屋的時候留下了痕跡。”
“經判斷,對方穿著44號的厚底靴,根據花紋對比,很像一種工地和工廠穿的勞保鞋。”
一名穿著白大褂的鑒定科專家,手上拿著一只厚底鞋:“就像這種,不過這只鞋是村長的,我問過其他人,砂石廠每個季度都會給工人免費發鞋,就是這種厚底鞋,而且...”
“而且什么?”
呂澤問到。
“昨天我們搜過姜大海的房間,他穿的就是44號鞋,和兇手留下的腳印一樣大。”鑒定科的專家說道。
“警官,我要匯報!”
議論中,有村民站了出來:“七幾年的時候,附近鬧過野豬,成立了狩獵隊,當年姜大海就是狩獵隊的一員,還打死過一只四百多斤的大野豬呢。”
另一個村民聽完,也跟著嚷嚷道:“我也記得這碼事,后來野豬沒了,上面要把槍交上去,大家都交了,就姜大海沒交,他說槍壞了,讓他給丟了。”
“對,姜大海有把土獵槍,前年和我喝酒的時候他吹牛說誰也不怕,我說他吹牛,他說沒吹牛,他有槍。”
眾人七嘴八舌的說著。
“姜大海!”
呂澤目光微瞇。
到現在他們也不敢肯定,姜大海的失蹤是被害,還是他自己藏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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