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程秋蕓的婚姻平淡中又滿是一地雞毛。 程秋蕓跟原主的爸爸江騰不是自由戀愛,是相親認識的。 年齡都大了,家里都催婚催的緊,相親后相互不厭煩,條件合適,三個多月后兩人結婚了。 結婚后沒多久程秋蕓有了身孕。 再兩個多月后,江騰出了車禍去世了。 江家要求程秋蕓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程秋蕓沒有同意。 倒不是程秋蕓對江騰多有感情,相反兩人之間的感情很淺,淺到誰都沒想著主動跟對方合個影。 結婚后感情沒有很快培養起來,跟結婚時程、江兩家的撕扯有關。 程家要求彩禮十八萬八,江家說要十八萬八可以,但婚后要跟江騰一起還貸款。 江騰的房子雖然買的早,貸款總額不高,但也有三十來萬沒還。 共同還貸還不加名字,程家哪能干?程秋蕓自己也不會愿意。 婚事差點黃了。 最后各退一步,程家只出八萬八彩禮,房子的貸款江騰在婚前還完。 這才結成了婚。 但彩禮被程父程母“借”走了,沒給程秋蕓。 江騰知道了很不高興。 兩人的感情一直淡淡的。 程秋蕓不愿意打掉,純粹是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 江家的態度很強硬,說孩子生下來姜家不會認,也不會出撫養費,以后更不會有來往。 江騰還有個哥哥以及小侄子,江家不缺繼承香火的。 不認的目的是不想讓程秋蕓肚里的孩子繼承江騰的遺產。 兩人結婚時間短,共同財產很少,牽扯到繼承的是兩人住的房子,江家想把房子留給江騰哥哥家的兒子。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