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瞬間,拉栓,扣動扳機,一氣呵成。 “噠!噠!噠……” 一顆顆子彈如同連珠炮,槍口爆射出一串串火花,如同催命符。 嘭嘭嘭…… 悶響聲不絕于耳,這是子彈入肉的聲音。 慘叫聲此起彼伏,但最終化為平靜。 李牧這番操作快如閃電,幾乎在眨眼間完成,快的讓人眼花繚亂。 僅存的士兵也全部被李牧掃成了馬蜂窩,全身都是血窟窿,一個個直挺挺的倒下。 電光火石間,數十名士兵全部被李牧干掉。 李牧本身就是武道高手,可力敵宗師。 現在讓他手持沖鋒槍殺敵,根本不用眼睛看,僅憑第六感拳意精神就能鎖定敵人。 近在咫尺,手持沖鋒槍,別說是這些普通士兵,就是一群武道高手也得飲恨當場。 除非是化勁宗師,可以預判危險,才有可能躲過AK47沖鋒槍的掃射。 緩步走到日軍軍官面前,此刻這人已經渾身是血,內臟都被炸了出來,嘴里不斷的往外冒血,還沒死透。 他雙目驚恐的看著李牧,因為李牧使用的武器徹底顛覆了他的認知。 艱難的抬起手,指了指李牧手中的槍,一口鮮血涌出,不甘的死去。 他雙目瞪得大大的,到死也沒能明白李牧這種威力強悍的武器是怎么獲得的。 這個年代已經有了沖鋒槍,湯姆遜M1921早就引入國內,但威力射程速度跟AK47根本沒有可比性。 更可況那種可遙控的手雷,更是讓人毛骨悚然。 若是用這種手雷遙控著去炸軍隊的炸藥庫,絕對能夠取得輝煌的戰果。 畢竟這個時代可沒有什么雷達紅外線感應等高科技,反制手段幾乎沒有。 看著死了一地的人,李牧心中毫無波瀾,這些人不是漢奸,就是漢奸的走狗,死不足惜。 大雪飄灑,遠遠的燈光能照射出小巷的輪廓。 原本靜謐的小巷,此刻充滿了濃郁的血腥氣息。 地面斑駁,一面墻甚至都炸塌了,地上躺滿了尸體,幾乎沒有全尸。 殘肢斷臂,鮮血,彈痕,翻飛的泥土,這血腥可怕的一切,不一會兒就被大雪掩蓋。 李牧冒著雪轉身離去,身影漸漸的消失在遠方。 鬧出那么大動靜,一會兒肯定會有大部隊前來增援,現在不走,一會兒李牧想走都走不了。 他可沒有愚蠢到一個人硬抗一支軍隊。 當然李牧離開這里,并不是躲起來,而是繼續去殺人。 至于殺誰? 自然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周百川。 人往往有定向思維,李牧今天搞出那么大動靜,全城戒嚴,所有人都會覺得他應該躲藏起來。 可李牧偏偏反其道而行,他今晚準備動手殺周百川,當然一家人必須整整齊齊,他的家人李牧也沒準備放過。 禍不及家人,那是騙小孩的話。 李牧只知道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殺人,尤其是殺不共戴天的仇人,就要斬草除根。 李牧在現實世界也是殺手,這種覺悟他早就有了。 在這個命如草芥的世界中,對敵人仁慈和憐憫,只會讓自己死的更快。 深夜三點,一般人都會陷入沉睡,也是人最容易放松警惕的時刻。 這個時候,周百川應該摟著姨太太睡覺,誰能想到,李牧今天鬧出那么大動靜,夜里還敢襲殺他。 一路前行,李牧如同黑夜幽靈,走路沒有任何聲音,專走墻壁下,幾乎沒人能夠看到他。 單槍匹馬的闖入周府殺人,其實危險性也非常大。 只是李牧藝高人膽大,憑借手中武器和實力,龍潭虎穴也能闖一闖。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可李牧報仇,絕不隔夜。 這次若不是受傷嚴重,還要兼顧弒日小隊,他早就來殺周百川了。 讓他多活了快兩個月,已經是李牧能夠容忍的極限。 今晚,他要跟周百川了結恩怨,報仇雪恨。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