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變法-《戰國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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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交多少?”有人問。
這個人伸出一個手指,說:“一成不到,這就是第二條,凡是大楚子民,只要你收入的一成,如果那一年鬧饑荒沒有收成,你們也就不用交了,你們收入多少,就交你們收入的一成!”
“好!”這些百姓聽到這個紛紛較好,因為以前鄢陵君統治的時候無論什么年,都要交固定的賦稅,這些百姓苦不堪言,現在這種賦稅制度就比較符合這些百姓的利益。
“第三條,所有百姓必須去縣衙登記戶籍,家里面有多少戶就要寫上多少人,不能隱藏,否則后果自負。當然,這也是方便你們的,你們家人多,分的田就多。”
“分田????”
“對,新法里面規定了,你們家有多人就分多少田,但是這些田不能買賣,假如有人買賣的話就要被懲罰!”
“那我們死了之后這些田怎么辦呢?”又有人問道。
“哈哈哈,”這個人耐心的說,“你們死了之后,田繼續給你們后代耕耘,但是,還是一點,不能買賣,要是你們不想耕耘了,那就把田還給朝廷,朝廷會給你們錢。”
“第四條,每個地方都設立學堂,每個人都可以上學,學習知識。”
“第五條,每個地方招募一千人左右的青壯,組成屯田兵,戰時為兵閑時為農,邊境城池招募五千。平日里面耕耘,每年五六七三個月前往郢都集體整訓,避免農忙時間。這種人每年都有俸祿可以領取。”
“第六條,凡是準備從商的百姓,上交土地,朝廷給予資金進行商業行動,但是,凡是大楚商人必須前往當地縣衙取得從商許可,否則按照流民處理。商人要上交賦稅,若是賺得多上交的多可以獲得爵位。”
“第七條,農民爵位,凡是農民積極墾荒的,可以視情況給予爵位。”
“第八條,各地設立募兵地,凡是有從軍意愿的人都可以前往,經過體格檢測之后進入當地校場進行訓練,兩個月之后集體進入郢都進行整訓,訓練半年之后轉入正規軍隊,每個地方八月份統一招募,一個月篩選,回家準備一個月,九月份前往當地校場。募軍軍齡達六年之后可以選擇退出或者繼續從軍,退出之后由當地官員尋找職位。”
“第九條,軍功制度,在戰場之上英勇斬殺敵人的人按照殺敵人數晉升爵位。若戰死沙場,家屬由朝廷撫養,同時還會發撫恤金,戰死將士進入郢都威烈廟,后世供養之。”
“第十條,連坐,有人犯法,本村的人不交代此人,那么這個村就列為犯罪村,取消一切待遇,同時將村長抽出斬首示眾!”
“第十一條,商人經商制度,若是你們脫離農籍入商籍,那么政府會登記,在城中建設商棚以供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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