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今天賣了么?-《道長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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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佐和屠夫站在巖石頂端,一個伸手遞,一個身子往后躲,僵持了也不知多久。
一陣微風(fēng)吹來,屠夫手上的文書隨風(fēng)而去,在山崖頂上四處飄揚......
屠夫道:“扯那么多有用嗎?你就是不甘心!我也不甘心,既然如此,那咱們就等著,等到你死心為止!不過是兩三百貫,這筆錢咱不要了!行么?”
顧佐牙疼:“兩三百貫啊,真不要了?”
屠夫大手一揮:“不要了!”
不論出于什么心情,用兩三百貫來換一個死心,代價還是相當(dāng)昂貴的。
某一天晚上,丁九姑忽然敲響了屠夫的房門,帶著他來到山頂,就見滿天繁星下,一個身影在山頂?shù)墓嗄局胸堉v躍不停,正在尋找著前兩天屠夫拋棄的那些意向文書。
屠夫大怒,沖了上去,將此人手上緊攥著的幾張紙搶了過來,在掌心一把火燒了,于是某人立時放出一聲長長的哀嚎,嚎得丁九姑在旁心酸不已。
雖說以幾百貫的代價了延緩幾日,但該來的依舊要來,終結(jié)懷仙館參與競購的布告還是到了。
龍泉道院黑山郡臨時代辦點的小院里,人滿為患,顧佐擠在人堆里,望著墻上張貼的告示,心情復(fù)雜。
前面是一串冠冕堂皇的理由,將龍泉道院急需靈石的內(nèi)因勉強掩飾住了,關(guān)鍵是告示中的三條事項,令在場的各家掌門館主議論紛紛。
其一,十月初一至初五,凡參與競購者,向龍泉道院申請資質(zhì)復(fù)核,復(fù)核內(nèi)容為,是否具備探礦、開坑、煉化靈石的能力。若不上報,視為自動放棄最終競買資格。
其二,審核通過后,立即向通達(dá)錢莊增加抵押,押金為一千靈石、兩千貫錢。
其三,最終競買日為十一月初一,所投遞契約應(yīng)包含兩部分出價:每年承諾上繳靈石數(shù)和競買報價。一旦中選,應(yīng)于當(dāng)月底繳納第一年靈石數(shù),并向洞庭派支付競購價,否則視同放棄,押金不予退回。
議論聲此起彼伏,不久便喧囂而起。
“江掌門,你們家的賣了嗎?”
“是劉館主啊,我家賣了,還好還好,若是不賣,真是虧了。”
“是啊,原想著中了之后再去采辦開坑所需的法符、法陣和法器,誰想到要提前準(zhǔn)備?若是不中,這筆錢豈非白白浪費了?也不知龍泉道院怎么想的!”
“吳道長還是秉公辦事的,提前知會了我等,也不好說人家的不是……”
“吳道長自然是好的,我說的是龍泉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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