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個鉑金色頭發的女人眼神奇怪地望他一眼,“你到底在說什么?” 林初墨眼神一動,反而問道:“你是誰?” “我?我是基奧鎮的金莎,你剛剛說些奇怪的話,現在倒是讓人能聽懂了。”女人說著,將手里的半個椰子殼放在他面前。 里面是奶白色的漿糊,混合著不知名的菜葉,和一些五顏六色的果子。 “快吃吧,加森味道非常棒,我的廚藝在基奧鎮可是一流的!”她笑起來的時候,連臉上的雀斑都顯得歡快,身上草綠色的裙子也帶著活躍的生機。 林初墨緩緩坐起身,他打量著周圍的景象,尚且酸痛的手臂勉強將椰子殼抱到懷里。 褐色的木板屋非常粗糙,縫隙里有金色的陽光落進來,除了自己屁股下面的木板床,一只矮腳桌,兩個小凳子,以及門簾,這房子里就沒有任何有使用價值的東西了。 他伸手在椰殼上比劃兩下,一雙漆黑的眼睛盯著女人道:“沒有筷……勺子嗎?” 即使失去了記憶,也不妨礙他有基礎的生活常識,他只是忘掉了一些……似乎很重要的人物。 “勺子?加森的吃法就是用手撈,然后直接喝掉。”女人耐心解釋,又接著道:“你不是南岸的人吧?來自王都?” 這個撿回來的男人氣質非常好,雖然不夠白,但五官深邃,肌肉很漂亮,是金莎喜歡的那種。 一般海邊飄來的不是死人就是丑陋的小矮子,前者埋掉都嫌浪費時間,后者一般會被鎮子里的男人用魚叉扎死丟進海里。 而這個男人是少見的霍其人,霍其的意思是東方,她只聽鎮子里的老漁夫說在王都才有這樣的人,他們來歷神秘,尊貴且驕傲,有各種麻煩的規矩,但往往攜帶的東西都價值千金。 可惜這個人身上什么也沒有,包括衣服,金莎不得不用自己的草絲布給他做了個簡單的短褲和長袍。 希望她能回本,實在不行做她的丈夫也可以,總比被父親逼著去比特家當老婆好。 這么想著,金莎又開始從上到下打量這個男人的身材,時不時露出一個嫵媚又滿意的笑容。 “王都……我不記得了。”林初墨適時地揉了下腦袋,“我可能遇上風浪,忘了很多東西。” 金莎眨了眨眼睛,“沒關系,以前也有漁夫撞到腦袋忘記自己是誰……哦,我不是拿你跟那些粗魯的漁夫比,只是,只是……” “是這個意思。”林初墨點點頭,表示對她的肯定。 金莎頓時舒了一口氣,她看見這男人將兩片插在加森碗里的葉片卷起來,用這個當作勺子小口舀著吃,只覺得這樣的動作優雅又動人,根本不是海邊那些粗魯的漁夫能比的。 他肯定來歷不凡,王都算什么?說不定是那個傳說中的神秘之國。 林初墨不動聲色地將嘴里粘稠的椰將咽下去。 原本鮮美的椰汁在奇怪淀粉的混合下,散發出一種生澀的泥巴味,而里面的果子有的酸辛,有的甜澀,只有里面的蔬菜味道尚可,準確說是,除了脆嫩而外,沒有任何味道。 但也比里面其他奇奇怪怪的東西好吃的多。 如果這就是一流廚師的水準,那這里的人還怪可憐的。 習慣性地吐槽一句,林初墨迅速地將椰子殼里的東西吃干凈,他現在很虛弱,這意味著需要足夠的能量和營養。 “就你一個人住嗎?”他用手背抹了下嘴角,低聲問道。 “不是,這個屋子是以前廢棄的。我和父親住在二百碼以外的喬瑟碼頭。”金莎將卷起的葉片放在嘴里舔過,然后咀嚼,眼底柔情似蜜,暗示幾乎變成了明示。 林初墨微微笑了笑,他現在對任何感情方面的事都沒有興趣,唯一急需知道的是這個地方究竟是什么情況。 “金莎,對嗎?”他伸手去拉她的手臂,“我之前嚇到你了嗎?” 雖然金莎表面上看起來白皙,漂亮,但皮膚卻很粗糙,不過林初墨一點都沒有表現出來。 “沒有。”金莎順勢坐進男人懷里,小鳥依人的情態看得出她也是情場老手。 “嘶……” 林初墨瞪大了眼睛,抬手推了推她。 “啊!抱歉,是我……我壓到你傷口了嗎?”金莎慌忙起身,她立即發覺自己太過急切了。 “……沒有。”林初墨只覺得肌肉骨頭像被坦克碾過,但依舊露出得體的微笑。 金莎撿到他的時候,這人腰腹上有一片猙獰可怖的紫紅色紋路,就像被雷電灼燒過。 她問鎮醫要了些傷藥給他簡單擦拭過,但一時激動竟然忘了他的傷還沒好。 這讓她有些羞愧,不是因為傷到了他,而是自己的表現竟然出現了疏忽,會不會讓這個男人覺得自己太……放,蕩? 聽說霍其人對貞潔這方面要求很高,他不會也是這樣的吧? “我沒事。”林初墨打斷她的胡思亂想,“能為我講講這邊的……風土人情嗎?我一向對不同人種的風俗感到好奇。”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