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些都是第一批隨著宇管家出現的人,他們都有著許許多多的故事,其中有不少是跟宇管家同樣來自青風界,如今卻被困在這里替系統打工。 “青風界險地無數,而且你小子才僅僅世界級的修為,一定要萬分小心!”說話的是蘇老板,不施粉黛的俏臉上,帶著濃濃的不舍。 其他人也是紛紛加以囑咐,甚至還將一些林翰需要注意的地方告知于他。 林翰認真聽著,這些信息隨時有可能救他一命,由不得他不認真記下。 直到他們紛紛說完。林翰才再一次對著所有人揮手告別,然后毅然決然地轉身一腳踩在第一個階梯上。 “新的世界,我林翰要來了!”林翰心里滿是期待地快步往上走去,隨著身后的那些人影越來越小,他步伐也是越來越快。 終于。他走到了那扇巍峨的傳送門前,停下了腳步。 此去,除非林翰實力達到開啟第三級權限的最低標準,要不然他將無法再回到系統空間,無法再使用系統的穿梭功能。 不過宇管家也告訴他了,系統在關閉穿梭功能的同時。也會為他開啟另一個新的功能,具體是什么,到時候他自己自然會知道。 看著面前這扇巍峨的大門,林翰再次回頭看了眼下方那一道道人影,沖著他們揚手揮舞幾下。這才轉身邁步朝前走去。 “青風界,你到底是個什么樣的地方?”帶著心里的期許,林翰一腳跨入了傳送門內。 頃刻間,一片黑暗襲來,林翰只覺得自己的神智一陣飄忽,也不知過去了多少時間,等到他神智再度恢復清明,眼前的畫面再度恢復光明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已經出現在了一片暗灰色的世界當中。 這里,天是灰蒙蒙的,遙遠的世界盡頭。也是一片灰暗。 林翰皺著眉頭,這跟他想象中的青風界完全不同。 “青風界就這幅鬼樣子?”他心里疑惑,按照宇管家他們幾個來自青風界的人所告知的,這青風界不應該是這樣才對。 那應該是一片光明的世界,整個世界到處都是縷縷青風,天是無邊無際的。陸地更是只占據了青風界極小極小的范圍。 那是一片神奇的地方,可絕不是眼前這幅鬼樣子的。 “難道系統傳送出錯了?”林翰心想道。 就在這時。他的目光忽然被某個事物所吸引住了。 那是一具平躺著,小半個甚至被埋在地下的龐大軀體。準確的說林翰并不是看到的,而是他的神念掃到的。 以他的神念,足以籠罩半個本源空間,本源空間有多大? 那已經無法用現代的單位來形容了,哪怕只是本源空間的萬分之一,那直徑都有10的百萬次方以上,而且單位還是光年。 可在這里,林翰的神念卻受到了極大的壓制,所能籠罩的區域,連原本的億萬分之一都不到。 可饒是如此,他的神念都足以籠罩一片萬億光年直徑的空間了。 而他現在神念掃到這具身軀,卻是龐大到他的神念都只能籠罩他的上半截身子,下半截身子根本籠罩不到。 可以想象,這到底是多么龐大的一具身軀。 當然,這并非重點,事實上修為到了林翰這一步,體積已經不算什么了,如果他想的話,他甚至可以讓自己變得比這具身軀還要大,但那只會分薄他的力量,百害而無一利。 可下面這具身軀,他的每一寸肌膚內里都給林翰一種極為恐怖的感覺,這是他從未有過的,哪怕在面對那本源空間意志的時候,都遠遠比之不上。 “這是哪位大神的身軀啊?而且,他還隕落在了這里,難道這里是他的隕落之地?”林翰心下駭然,同時連忙是飛向那具龐大身軀。 在這里,他發現自己盡管還能感受到空間本源的存在,可想要瞬移卻是根本做不到,所以也只能用飛的。 好在這片空間所能承受的速度極限無比龐大,林翰的速度早已提升到了十億光年每秒,卻依舊沒有達到這片空間的速度極限。 越是靠近這具龐大身軀,林翰越是能夠感受到他的恐怖。 就在他接近這具身軀萬億光年的時候,猛然間一股龐大的意志沖進了他的腦海中,當下便嚇得林翰立即停了下來。 “該不會是奪舍吧?”林翰心下駭然想道。 不過好在似乎并不是奪舍,這股龐大的意志僅僅只是將一組信息傳遞到了林翰的腦海中,然后便瘋狂的改造起他的身體來。 整個過程林翰根本無法干涉,只能去閱讀那部分信息。 隨著他不斷的閱讀,總算是知道自己在哪了。 這里卻是不是青風界。準確的說這里是青風界中的一塊被劃分出來的世界。 青風界的諸多強者將之稱為罪孽之地,這里原本也是屬于青風界的一部分,可后來不知發生了什么,這片空間被青風界給剝離了出來,世界的邊緣是無邊無際的罪孽迷霧。哪怕是虛無級巔峰的存在,也無法從這里出去。 看到這里,林翰的臉色變得十分難看了。 這樣一來,豈不是說他要被困在這個罪孽之地了? 繼續閱讀下去,林翰對于下方那具身軀身份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原來,這片罪孽之地一開始并非像現在這么平靜。原本這里存在一股可怕的毀滅意志,這股意志會折磨生活在罪孽之地當中的人們,折磨的越狠,這股意志便會越發的強大。 直到某一天,終于有三位強者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在聚集了一大群強者后,向著這股毀滅意志發起了挑戰。 還真別說,他們竟然真的成功了,可惜也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 最后真正逃出罪孽之地的僅僅只有倒是發起反抗的三位強者中的兩位,而下方這具身軀,便是另一位強者,也是因為他,那兩位強者才能得以逃脫。而他自己卻是舍生取義,用自己的身軀困住了那股毀滅意志。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