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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被偷襲的閃閃(第一更)-《宅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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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調回幾分鐘以前,閃閃剛離開遠坂宅的時候。

    是的,剛離開,對于金閃閃來說,他并不介意去救時臣的妻女。

    畢竟保護臣子的家人也是王的職責不是?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金閃閃本身并不是什么窮兇極惡的家伙,只要不違反他的“人生哲學”,便不會有什么問題,實際上,在五戰的時期,金閃閃即使是被二爺那個二貨各種嘲諷,也沒見他炸毛不是?

    但是正如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底線一樣,金閃閃的底線卻意外的有些高。

    他畢竟是個王,在他的身上,幾乎能找到任何王所具有的特征——無論好壞。

    對于他來說,就算是一個小丑(二爺中槍)作為他的master,都比時臣這個刻板的家伙要來的合適吧?

    他暴虐,他孤獨,他高傲,但他卻也有著自己的行事準則。

    而時臣之所以被坑,其原因只有一條——背叛。

    是的,作為王,唯有背叛與欺騙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當金閃閃得知最后一道令咒的用法的瞬間,時臣的結局便已經定下了。

    因為他很明白,時臣是絕對會做出那樣選擇的家伙。

    (這里必須說一下,五戰的時候金閃閃沒有被污染,沒有被污染,沒有被污染,重要的事情要說三次!金閃閃只是因為宅的久了所以性格宅化而已,就像他所說的,此世之惡要想污染他的話,至少要濃上三倍!

    之所以會有這種對于罪惡的抗性,是因為金閃閃生前定下了一條看起來很奇葩的法律,叫做【殺王令】,大概意思就是,當王死亡【無論是被篡位謀殺還是正常死亡】,而新王上任的時候,所有的罪犯都會被赦免,因為他們的“罪”是來自于先王所制定的法律,先王死亡,就意味著他們的罪也被先王所背負了,然而這條奇葩的法律在金閃閃死后就被立刻推翻,但這并不影響其成為金閃閃傳說的一部分

    換句話說,金閃閃生前,就背負了所有子民的罪惡,對于他來說,此世之惡本就已經被他所背負了。至于殺蘿莉,實際上在金閃閃的角度,賜予伊利亞這種單是活著就已經是在受罪的人造人死亡,其本身就已經是王的仁慈了。也正是因為如此,金閃閃在見到櫻的時候才會說出:“趕緊去死”這種話。因為他在看到的第一眼就知道櫻日復一日承受著多么難以忍受的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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