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老男孩-《娛樂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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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覺醒來,什么都沒變,葆星還是那個單純帥氣有節操的葆星,《娛樂之王》還是老老實實的停在哪里一動不動,大家的推薦票該不投的還是不投,早安,隨緣---
微電影:《老男孩》!
“肖大寶在學生時代是一個流氓頭頭,曾經欺負過包括王小帥和包小白在內的很多人。但是因為肖大寶和王小帥有著相同的音樂夢想,便在日后成為了朋友。在學生時代,他們酷愛舞王麥克毛得寧,并因為模仿舞王成為校園中風靡一時的“偶像”。”
大致的瀏覽了一遍后,齊浩也算是對這部微電影有所了解,這應該是主要講述一對中學的好朋友在他們中年時,組合成樂隊參加選秀節目,因為一首歌讓他們回到青春,回到過去的故事。
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最后一張紙上則是一份簡易的合同,合同寥寥數百字,但中心思想只有一個,那就是邀請齊浩當副導演!
“這,這,林塵,你不是開玩笑吧。”
齊浩發呆的說道。
“學長,我是認真的啊,昨天晚上聽完了你的故事后,我腦子里靈光乍現,突然就像是靈感猶如泉水般涌了進來般,于是我就創作了這部微電影。”
林塵略帶夸張的說道:“既然是取自你的素材,當然副導演一職非你莫屬了。”
“學弟,能別鬧嘛,這故事怎么看都跟我半毛錢關系都沒有啊。”
“不要在意細節,我只是把你的故事進行了一翻改正,好啦,學長,您愿意和我一起拍攝這部微電影嗎?”
林塵干笑幾聲,望著齊浩問道。
《老男孩》作為一部40來分鐘的網絡短片,他一上線就幾乎是以‘病毒式’的傳播速度席卷了整個網絡,劇中的黑色幽默對于不管是在那個時代里長大的人,還是年輕人都能引起共鳴。
尤其是這部充滿著懷舊色彩的微電影,以‘青春’‘夢想’‘懷舊’等諸多詞匯讓無數人淚流滿面,所以,當林塵聚會回來后就想拍攝這部微電影。
也算是拉學長一把!
“答應林塵當這部微電影的副導演,或者是回老家在市里找一份工作?”
這個問題齊浩幾乎只是沉思了數秒后就選擇了前者。
開啥玩笑?
如果但凡有一點可能,誰他娘的愿意放棄‘理想’啊!
于是乎,三下五除二,林塵和齊浩就商量妥當了!
當回到家里的時候,趙大寶聽得這個消息后不樂意了!
“我擦,老林,你要始亂終棄不成?”
趙大寶猶如被拋棄的小媳婦一樣指著林塵說道:“我為了你,我連男扮女裝都做出來了,結果呢?好啊,原來你不是不想拍攝廣告了,你丫是想拍攝微電影,把我一腳給踢了……”
“唉,本來是想和你一起去選角的,既然你這么說,行,那我們就此和平分手,祝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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