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拿下角色的理由-《最佳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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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有經紀人幫忙處理,他沒像之前那么頭疼。
“不算麻煩。”海倫-赫爾曼還是一貫的風格,“如果非常麻煩的話,我寧愿放棄你。”
馬修明白她這話的意思,聳了聳肩,沒有說什么。
在他的認知里,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他不是明星,如果投入成本高昂,與回報完全不成正比,海倫-赫爾曼為什么要幫他?
就因為她是他的經紀人?
馬修可是記得,她還擔任著其他數十個演員的經紀人!
進入海倫-赫爾曼的辦公室,馬修等了沒多久,威爾遜律師率先趕到,沒過多久,兩名洛杉磯地方法院的工作人員也到了,在威爾遜律師的陪同下,馬修親筆簽收了訴訟傳票。
送走法院的工作人員,馬修將整件事的前前后后,仔細的對威爾遜律師復述了一遍。
“還是我上次跟你說的。”威爾遜律師直接說道,“你違約在先,而且對方證據充分,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跟他們達成庭外和解。”
他把仔細看過的傳票還給馬修,“我有把握,將違約金的金額砍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違約金是五萬美元,就算是二分之一,也有兩萬五千美元……馬修終于頭疼了,最近賺到的錢,根本就沒存下。
他一直抱著小人物應該無人理會的僥幸心理,現在看來,這種心理真是要不得啊。
“好。”馬修認真的說道,“威爾遜律師,這件事我就委托給你了。”
“先說說我的收費吧。”威爾遜律師毫不諱言,“我幫你砍掉的金額的五分之一,作為我的報酬。”
馬修沒有立即回答,他對老美的法律特別是娛樂法所知甚少,轉而看向海倫-赫爾曼,見海倫-赫爾曼對他點了下頭,說道,“可以。”
威爾遜律師站了起來,“我會暫時拖住對方,然后申請庭外和解。霍納先生,你要做好心理準備,這可能要持續幾個月時間。”
他向海倫-赫爾曼告辭,然后又對馬修說道,“這幾天你抽時間去我的事務所,我們簽訂一份正式代理協議。”
看到威爾遜律師離開,馬修靠坐在單人沙發上,臉上愁云慘談,好幾萬美元啊,他現在連十分之一都拿不出來。
馬修坐了一會,想到即將爭取的工作,問海倫-赫爾曼,“拿到羅納德-斯皮爾斯這個角色,我能有多少報酬。”
海倫-赫爾曼想了下,說道,“我估計每集可能在五千美元到六千美元,如果對方預算充足,我談判時有利因素較多的話,或許能爭取到八千美元以上。”
聽她這么說,馬修瞬間來了精神,羅納德-斯皮爾斯哪怕只有五集的戲份,角色的報酬也差不多夠償還違約金了。
馬修又多了一個拿下這個角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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