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沒買到的讀者們憤憤不平,而已經買到的讀者們已經開始閱讀了。 甚至可以說已經買到的讀者們應該是占了大多數,畢竟光是大華區就投放了2億冊,足夠大部分人買到了,當然這是后話。 總之這部《福爾摩斯探案全集①:血字的研究》光是憑借開篇,就吸引了不少人: 【一八七八年我在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以后,就到內特黎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我在那里讀完了我的課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充當軍醫助理。這個團當時駐扎在印度...】 作品開篇是以一個叫做華生的退伍軍人作為第一視角。 1878年,退伍的華生準備找個房子休養,然后經過朋友的推薦,說到了福爾摩斯。 在這位朋友的嘴里,福爾摩斯是一個非常奇怪的人:他拿著植物堿給他的朋友嘗,只是為了了解藥物的不同效果;他會拿著棍子抽打尸體,也只是為了證明人死后會造成什么樣的傷痕。 總之,光是憑借這種奇怪的行為,就引起了不少讀者的興趣。 后面的情節就是華生和福爾摩斯見面了,然后兩人愉快的達成了協議決定租住在一起,也就是未來大名鼎鼎的貝克街221B號公寓。 不過福爾摩斯第一次正式出場的時候,就展現出了一個頂級偵探的風范。 他只是第一眼看到華生后,就自信的開口:“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不論是華生還是讀者們,也都對這位初登場福爾摩斯先生表示了敬意,因為他這個13裝的很成功。 而隨后,讀者們對福爾摩斯也越來越感興趣,因為他的形象實在是太立體、太豐滿了。 在秦川的書中,他通過花生之口這么介紹福爾摩斯的: 【說實在的,福爾摩斯并不是一個難與相處的人。他為人沉靜,生活習慣很有規律。每晚很少在十點以后還不睡覺。早晨,他總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飯出去了。有時,他把整天的時間都消磨在化驗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爾也步行到很遠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倫敦城的平民窟一帶。】 【在他高興工作的時候,絕沒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會上來一股相反的勁頭,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言不發,一動不動。每逢這樣的時候,我總看到他的眼里有著那么一種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嚴謹而有節制,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劑的癮癖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