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些藝人,雖然名氣不是很大,但怎么說也是創世娛樂公司辛辛苦苦培養出來的。 現在說走就讓走了,這不表示,以前的努力與付出都白費了? 不過,對于舒曉峰的決定,林書瑤卻又不敢多說什么。 畢竟,她也只是一個打工的。 她的工作,就是絕對的服從舒曉峰的指示。 經過一番折騰之后,最終留下的藝人,不到一半。 剛好十人。 “好,既然你們選擇留下來,那我舒曉峰,一定會盡最大的努力,讓你們紅過半邊天!” 看著沒有人再走,舒曉峰重重的開口道。 接下來,就是簽合同。 這些藝人,之所以沒走,其實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實力不夠。 哪怕離開這里,他們也無法得到更好的工作。 既然如此,那還不如留在這里。 畢竟,隨著一半多的藝人離開,這無疑給了他們不少的機會。 一個個藝人,旋即開始簽合同。 而簽完之后,舒曉峰點了點頭,旋即道:“你們一共十個人,而我,剛好也準備了十首歌。” “你們一人挑一首適合自己唱的。” “當然,若是都沒適合的,也不用慌,歌,我會繼續寫,直到你們都能夠唱得了。” 聞言。 一眾藝人臉上露出古怪的神色。 振興集團的公子哥,竟然會寫歌,他們怎么從來都沒有聽說過? 雖然表面在迎合,但絕大部分的藝人,內心深處還是深深的鄙視。 若不是對方是自己的老板,他們分分鐘要翻臉。 這都把他們當什么了? 有這么欺負、侮辱人的嗎? “零一,將歌曲傳閱一下。” 舒曉峰揮了揮手,隨意的道。 “是,少主。” 輕點了點頭,旋即零一便是從口袋里面將舒曉峰剛剛在車上用了半個小時寫的十首歌拿了出來。 這十首歌的歌名分別為: 你一定要幸福啊、斷橋殘雪、玫瑰花的葬禮、娘子、東風破、信仰、2002年的第一場雪、飛得更高、真的愛你、我們不一樣! 這些藝人接過手上的歌譜之后,因職業的原因,低聲的按照著曲子喃哼了起來。 然而,這一喃哼,卻是令得他們臉色大驚。 那節奏太好、太順了。 不論是語調、作詞、作曲,宛如渾然天成似的。 全部恰到好處。 “少主,這……這歌是你作的?” 其中一名藝人,在將整首歌哼完之后,臉色早就已經露出了震驚之色。 其嘴上,更是忍不住驚呼出聲。 “不是我作的,莫非還是你作的?” 舒曉峰聳了聳肩,輕笑出聲。 對于對方那震驚的表情,他十分的滿意。 這些佳作,每一首,都足以傳唱一百年。 一經唱出,風靡大江南北,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畢竟,這些歌曲可是都接受過市場的驗證了的。 “少主,厲害,在下佩服不已,這歌,絕對能火!絕對能火!” 得到那首‘信仰’的男藝人,情緒無比激動的喝道。 “還有我這首,少主,你太牛批了!” “我這首也是,如此節奏明朗,高潮迭起的歌曲,我還是第一次所見!太令人震驚了!” “哈哈,這首歌一經出世,必定會風靡全球!” “厲害!太厲害了!” 甚至有藝人已經開始失態了。 可想而知,他們是被多么可怕的存在震驚到了。 “坐下,坐下。” “這都是常規操作而已。” “我對你們只要一個要求,你們自己手上所拿的歌,必須適合自己的風格。” “若是不適合,強行把歌唱砸了,以后你就別想再擁有任何的歌曲了。” 舒曉峰掃視著一眾藝人,再度強調道。 “好!” “放心吧少主,我們絕對不會拿自己的藝人生涯開玩笑。” 不少人都是開口道。 “沒有得到歌的,都有誰。” 舒曉峰點了點頭,旋即道。 “少主,沒有適合我的。” “少主,也沒有適合我的。” “還有我。” 三名藝人,旋即舉起了手,開口道。 這名藝人,兩女一男,表情顯得有些落寞。 剛過經過他們手的,那可都是數一數二的好歌、 但奈何,這些歌卻并不適合他們唱、 或者不能說不適合,只是唱不了更好。 這可就十分的令人郁悶了。 只能看到別人唱好歌,自己沒有,換作誰內心都會一陣惆悵。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