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墓筆記》(四十七)-《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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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師傅說我十天之后會回法國,之后我只有十天時間可以用去杭州。
和江念的合同,江念簽了字。合同上是半年,但是提前走我不用負任何責任。因為打官司的話江念負責全款,所以我一點也不擔心。
我也不怕江念不給我面子,這兩個月時間里我為江念帶來的利益是巨大的。
兩百一次的主廚出餐,最少一天都有十五份。多的時候可以到達五十份之多,這兩個月我除去衣食住行大概賺了三十多萬。
而江念的大酒店,這段時間橫掃同類行業。
顧客互相傳播的情況下從名聲到口碑上全部碾壓,聽江念說這兩個月梅州倒閉了三家酒店。在江念嘴里這成了我的功勞,當然我私底下也遇到了一些事件似乎能證明這點。
其中一家叫周麗的酒店,拿著宣傳海報上的外國大廚照片來挖墻腳。幾乎和遇到的每一個江念后廚的廚師都傳達愿意開出七十萬加上江念酒店后續追責全權承擔的條件挖我過去。當我去酒店的路上被攔下告訴我這個消息的時候,我挺想笑的。
但這一切都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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