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 散去!-《大富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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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80年代就有了《破產法》,但到90年代初才允許私營企業破產,至于國企嘛。
呵呵呵!
站在破產法的視角,共和國七十年歷史,實際上就是一部破產“逆襲”的編年史。如果套用足球術語,破產“逆襲”的編年史,可以分為如下若干個階段從禁賽到復出,從復出到進入大名單,從進入大名單到替補,從替補到首發,從首發到核心,從核心到巨星……這注定是一條光榮的荊棘路。
在很長一些時間里,中國的破產法,基本上有也等于沒有。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成為社會主義建設的生力軍,為在多年戰亂后的中華大地上重建經濟做出突出貢獻。在國家政經政策的支持下,國有企業穩如磐石,與破產絕緣,形成不可能破產的神話。這種語境下,破產被視為資本主義制度的專利,沒有破產被視為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在這種背景下,從1949年開始到改革開放,破產法處于被“禁賽”狀態。
破產之所以諱莫如深,不僅是經濟層面國有企業能不能破產的問題,而是面臨著一個無解的政治問題工人階級作為領導階級,是國有企業的主人翁;由此,國有企業有道義上的責任,為職工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全套福利。那么,如果國有企業破產,職工怎么辦?這是一個想都不敢想的問題。
不得不說,大鍋飯時代,就是這么規定,這么想的。
當然,大鍋飯是個什么東西,時代也證明了,吃不了多久。在“大鍋飯”模式下,國企職工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企業經營缺乏自主性、積極性,也缺乏市場壓力和動力,經營管理普遍不善,長期且大面積處于虧損狀態,生存完全仰賴于財政補貼。
198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4周年之際,迎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破產事業發軔之年。這一年,“破產”二字在官方文件中也破土而出。
回過頭來看,企業破產法立法爭執縱然有千頭萬緒,但最核心的還是職工問題。前文已述及,即便我們打破國有企業不能破產的神話,但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問題依然是一個現實而急迫的問題。
吳家二小子的底氣,來自他手里拿的,國務院發布著名的“59號文”。
亦即《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按照該文件,國務選在全國范圍內,選擇上海、天津、齊齊哈爾、哈爾濱、長春、沈陽、唐山、太原、青島、淄博、常州、蚌埠、武漢、株洲、柳州、成都、重慶、寶雞等18個城市,推行國有企業破產改革。
看清楚了,指的是國有企業喲!
八寶酒廠可是純私人性質的,就算真能破產,還銀行的錢不假,但絕對工人的工資也是優行考慮的。而且,就中國人剛進入十年代的時候那性格,你以為你說你破產了,大家就不找你以后的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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