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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來信-《地仙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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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家。

    書房里,荀或拆開信封上的火漆,取出信紙,閱覽過后,皺著眉頭,拈著胡須,想了想,對外面喚了一聲。

    “去偏院喚周迅來,就說老夫有事問他。”

    仆人領命而去,到周迅常住的僻靜小院里,見到周迅。

    自花朝節過后,周迅便一直住在這里,讀書,練字,做題。

    縣試過后就是府試,題目難度還要更上一層。

    縣試大多考的是記憶,只需熟背經典、基礎扎實,便十拿九穩。

    到了府試,則會增加作文,即根據經典之中摘出的一句或者一段話,作為題目,應考者以此題目立意,破題,闡述,作文。

    這就極其考驗功底了,不是對于經典內容涵義熟悉之人,多半都會落榜。

    科考經典,有十三本必考之經,二十六種常考典籍,三百多本前人參考著作……

    要想過得縣試,府試,院試,成為生員,取得秀才功名,這其中十三本本書必定都是要背誦下來的,而且都要能理解其中涵義……非如是,則不成生員,不得功名。

    秀才雖說只是科舉的最低功名,也不是那么輕忽的,必定都有非凡的記憶力。

    周迅自老師手上獲得了往年府試試題與前十考生答題集錦。

    這可不比外面的書店之中所售版本,每一篇都附有老師親筆點評,這是只有親傳弟子才能有的待遇。

    周迅每天固定做一張試卷,破題十來次,反復琢磨,而今也有兩個月了。

    “練筆如練劍,都要鍛煉腕力,眼力,都講究精準穩,難怪王子能成劍客。”

    此世讀書人中有個流傳的趣聞,前朝太師有個小兒子王明之,平時酷愛書法,在庭院中練字,用池塘洗墨,久而久之,那池塘盡為墨池,塘邊梅花也被染成墨梅。

    其后,前朝國滅,天下蛇蟒四起,王明之并家人幾死于亂軍之中,遂提劍殺人,雖不通劍術,但運書法,深得快準穩三味,一時如同狂草,殺穿亂軍,竟逃出舊京都。

    后來潛心練劍,三年大成,居然成為一代名劍客。

    這王明之本來是一書法大家,練字久了,腕力眼力都有了,拿著劍就當成筆,鐵畫銀勾,三年就練成一身好劍術。

    雖然是趣談,也足以說明練字與練劍的相通之處。

    “考官閱卷,首看有無涂改、臟污,有明顯污染者落榜;其次看字跡,字跡不工整者不入。官場明文規定,必須是館閣體答題。”

    館閣體,四四方方,美觀雅致,各地書店都有字帖銷售,周迅此時就是在練習館閣體。

    “每題都有劣,良,優三等分,劣等分超過兩題則不錄。”

    “文章立意不準,破題不深,都會失分,失分過多者也會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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