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嗯,怎么了?不會是有人來談改編權(quán)吧?” “這次對方希望你能夠進行改編,希望你把這首歌作為電影的OST。” “OST?哪部電影?”俊秀并沒有想太多,他以為OST是韓國這邊制片公司發(fā)來的邀請希望他進行改編呢。因為那首歌只發(fā)表了日文版,并沒有發(fā)表韓文版。 “中/國臺海電影。電影的導演覺得你這首歌和他拍攝的電影有著一些相似的畫面。” “臺海的電影?等于是讓我把歌曲改編成為中文了?” “嗯,如果可以的話希望你能改編成為中文,當然那邊的編劇導演也可以幫忙改編。” 其實臺海那邊的電影導演是過來購買歌曲的改編權(quán)的,可是經(jīng)紀公司覺得這次可以讓俊秀嘗試著在電影的OST去看能不能打開中/國市場呢。畢竟中/國的市場比起歐美的市場更近一些,如果說俊秀能夠進入中/國市場的話就更加完美了。 當然讓俊秀進入中/國市場是以演員的身份,而不是歌手的身份,因為那邊對于音樂的版權(quán)好像并沒有特別的重視呢。所以想要依靠版權(quán)在那邊賺錢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就是用中/國高片酬的演員身份去進入市場最好! 而且經(jīng)紀公司這邊也知道俊秀的中文水平在那邊幾乎是沒有任何的阻礙,所以他過去發(fā)展也是很方便的事情。比起日本市場,中/國演員的片酬更高,甚至可以和好萊塢一線明星并駕齊驅(qū)。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