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要知道,近些年那些年輕而又有才華的音樂創作人,只要唱得不差的,幾乎都會選擇親自出道。 這一來,是因為歌手遠比音樂創作人光鮮耀眼。金錢、名氣、圈內地位、人氣等等,各方面都是如此。一首優秀的歌曲捧紅的是歌手,是唱它的人。至于創作者,除了專業人士外,真的很少有人關注這個。大眾看到的是站在舞臺上,星光奪目的歌手,而不是站在后面,默默無聞的創作人。 秦能引發關注,主要還是因為《每日郵報》對他另一重身份——英國最有人氣的童話故事作家——的曝光,使得英國人非常驚訝,驚訝之余對他產生了興趣,再加之他在接受采訪時拋出“一億英鎊簽約金”這種大話題,掀起了軒然大波……簡單來說,就是搞事。 若單純只是作為《Stuck-In-My-Heart》的作者,作為一名音樂創作人的話,他確實不引人注目。 否則的話,他的身份早被媒體們扒光了,又何至于在受到菲利普地下女友事件牽連后才被媒體曝光呢? 所以說,在娛樂圈,歌手遠比音樂創作人要來得光鮮耀眼。而年輕人,那些有創作才華的年輕人,又有幾個不憧憬這份星光的? 二來,對于音樂創作人而言,若能親自演繹自己創作出來的音樂作品,這無疑是一種更大的滿足。 能自己唱,為什么不自己唱? 所以,在現在這個年頭,明明自己能唱,卻甘愿只做一個創作人的,已經很少了。 年輕,才只有18歲,還是心思浮動的年紀,那就已經不是“很少”了,那根本就是異類! 給別人的還是《Stuck-In-My-Heart》這樣優秀的歌曲? 那他媽是異類中的異類??! 可以說,《Stuck-In-My-Heart》越優秀,取得的成績越好,在英國人的潛意識里,就越是覺得,秦應該是不會唱歌的。 否則的話,他怎么會將這種能一炮而紅,紅透半邊天的歌曲讓給別人呢? 所以,當秦要出道的消息突然來臨時,那些潛意識里抱有那種想法的人都被砸懵了。 嘩然聲中,這個在他們眼里像是玩笑一般的消息眨眼間就傳遍了整個英國。 英國人目瞪口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