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暴怒的平頭哥-《奶爸的荒野生涯》
第(2/3)頁
“其實風哥可以嘗嘗蜜獾肉,這個據說非常好吃的。”
“實話跟你說了吧,蜜獾的皮毛很硬,一點也不柔軟,而且這家伙的肉就跟輪胎一樣,不好吃的。”
蜜獾通常在非洲和亞洲的南部和西部出現。吉尼斯世界紀錄把它命名為“最大膽的動物”。這種動物表面看起來很可愛,實際上幾乎會攻擊所有東西,它很聰明能夠知道敵人的弱點。例如,當面對的是一個男人它會攻擊他的**。它也是為數不多的使用工具的一種動物,例如用原木作為梯子。
蜜獾喜食蜜蜂幼蟲和蛹,它們會不顧自身的安危直接沖進蜂箱—這往往不幸的導致其死亡。蜜獾能殺死幼年尼羅鱷,而且它是非常有效的蛇殺手。它只需要15分鐘就可以吃掉1.7米的蛇。這些動物的兇猛在自然界眾所周知的,甚至沒有哪只豹或獅子可以輕松殺死它們。
“呼呼~!”
蜜獾低吼著,正在拼命撕咬蕭凌風的鞋子,一旦惹到這家伙就會遭受到其無休止的攻擊,最后不依不饒的開始粘著你。
“朋友們,我相信如果我把這么可愛的小家伙給殺了,估計你們能把我宰了,畢竟平頭哥的名號在這里,我現在唯一擔心的是它會用出名絕技來對付我。”
說道最后蕭凌風英俊的臉頰上露出一抹尷尬。
“哈哈,我們都懂的,其實風哥你今天穿的太多了,非洲這么熱,完全可以跟在荒島上穿的一樣嘛。”
“我好懷念風哥穿褲衩時候的樣子呀,尤其是那一身健壯的肌肉,想想都讓人覺得臉紅呢!”
“我就這么跟你說了吧,風哥在穿褲衩,肯定會被平頭哥吧那東西給咬爛,不信你讓風哥試試。”
“我不信,還有誰不信?”
“+1帶我一個!”
“+1......”
“風哥,你看大伙這么眾志成城,你給我們展示一下怎么樣?”
這只蜜獾一直都在懟蕭凌風的牛皮靴,至于掏襠技能還沒用過一次,可能是這家伙不會,也可能它把自己的敵人當作是牛皮靴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