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要把法律完善起來-《小軍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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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有結果了嗎?”
“有了?”
“請宣布。”
“陪審團以七票對五票認定,國民政斧交通部在沒有得到路金氏本人許可的前提下,沒有權利拆除路金氏所居住的房屋!”
“本席宣布,路金氏拒絕搬遷要求合理,交通部另想辦法。但是,鑒于路金氏因為個人固執原因置大眾利益于不顧,使交通部蒙受巨大損失,給予象征姓懲罰賠償一元!”
“我要求上述!”
“我也要求上述!”
謝煙遠和溫斯華幾乎異口同聲的說道。
溫斯華的要求上訴是毫無疑問的,但謝煙遠的上訴原因也很簡單,路金氏既然沒有違背法律,這一元錢的賠償從何而來?
其實到了現在,誰勝誰負已經無所謂了,最重要的意義在于案件本身。
路金氏打贏了這場官司,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以任何借口強迫她搬遷,這是公民權利得到最大保證的體現!
王恒岳非常滿意,盡管他對上訴能否成功很不看好,盡管自己的口袋里很快就會損失兩百萬!
但值了,一切都值了!
保護住了老百姓的利益,其實就等于保護住了自己這個政斧!如果把政斧的利益置于老百姓的利益之上,那么這個政斧還會長久嗎?
所有的聽眾都站起身來鼓掌。不是為了支持誰、反對誰,而是最大程度保證民眾利益這句話在這里得到了最大體現!
此后,交通部和路金氏同時提起上訴,交通部的上訴被駁回,路金氏一元象征姓懲罰被取消。
次曰,交通部宣布鐵路改道,不再經過齊衡村。之前已經簽署協議的村民,愿意搬遷的,交通部依舊給予補償,不愿意搬遷的,都可以留在當地。
王恒岳和他所領導的國民政斧的聲望,非但沒有因為此次事件而削弱,反而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
在國內,王恒岳被稱為“最偉大的總統,最優秀的領導者,最維護民眾權利的領袖”;在國外,王恒岳被各大媒體稱為“在遙遠的中國,一個真正推動明煮,真正維護公正,真正誓死捍衛公民權利的偉大元首誕生了”!
之前王恒岳曾經對自己的部下說過,一個國家采用什么體制并不重要,聯邦制也好,君主立憲制也罷,都只是一種體制形式,最關鍵的是要看這種制度能不能推動國家進步。
王恒岳在國民政斧內的讀才統治是毫無疑問的。在他的政斧里,國會不過是個擺設,任何大總統的提案不過是走個過場而已。國民政斧的所有軍事、政治、經濟權利都牢牢的掌握在了他一個人的手里,沒有任何人能夠對他形成挑戰,沒有任何人能夠動搖他的權利。
但他的讀才統治,也僅僅限于政斧,對于民眾,正如那些報刊所說的,他誓死捍衛老百姓的一切權利!誓死捍衛法律的公正!
“誰動老百姓的權益,我就摘了誰的帽子”,王恒岳當初這句充滿了讀才者味道的“威脅”,聽起來卻是如此的親切!
他說到了,也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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