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下坡路-《帝國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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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以本土安全為目的,中國沒有必要維持一支規模龐大的陸軍,甚至沒有必要打造一支戰斗力強大的陸軍。
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國陸軍已經淪落到了戰略預備隊的地步。
這就是,哪怕爆發全面戰爭,憑借國境線以外上千公里的戰略防御空間,中國都能夠獲得足夠多的戰爭準備時間,也就有足夠的把握在敵人攻到國境線上的時候,組建起一支強大的地面部隊。
結果就是,在和平時期,中國沒有理由維持一支規模龐大的陸軍。
當然,在對外擴張上,陸軍也是次要角色。
這就是,在維持戰后的國際秩序上,或者說是在鞏固戰爭期間奪得的勢力范圍上,發揮主要作用的是海軍,其次是空軍。
更重要的是,即便需要地面部隊,也有陸戰隊可選。
可以說,陸戰隊在戰后成為獨立兵種,對陸軍的存在構成了最為嚴重的威脅與挑戰。
要知道,在中國的軍事結構中,陸軍的首要職責是保衛本土,而陸戰隊才是對外擴張的急先鋒。
顯然,陸戰隊的提升,讓陸軍失去了成為對外擴張主要力量的機會。
可以說,在戰后的歷次軍事改革中,陸軍都是受害者,而陸軍的兵力規模與裝備水平也在逐年下降。
到冷戰結束的時候,陸軍在三大軍種中已經名利末席,地位僅在陸戰隊之上。
當然,除了軍事上的需求,政治上的需求也是打壓陸軍的主要原因。
從某種意義上講,政治原因起到的作用最大。
主要就是,在大戰結束前,馮承乾發起了軍事改革,并且希望通過改革來削弱軍人的政治影響力,為建立民主政治體制打下基礎。在馮承乾推行的改革中,來自陸軍的阻力差點使改革前功盡棄。
別忘了,當初為了讓劉伯恩下臺,馮承乾差點就發起了軍事政變。
發生在一九五零年的事情,讓馮承乾堅信,如果陸軍過于強大,那么中國的民主政治進程就將胎死腹中。
結果就是,在馮承乾退役之前,軍事改革就以打壓陸軍為主。
在大幅度削減陸軍兵力的同時,馮承乾還在國民議會推動通過了數部與限制陸軍、或者是限制軍隊有關的法案。最重要的一部法案在一九五一年正式生效,即在和平時期,正規軍不得駐扎在城市與城市周邊地區,不得參與與介入維持社會秩序的治安行動,且正規軍的調動均需要獲得國民議會授權,總統在和平時期僅能調動正規軍執行境外任務,不得調動正規軍在國內執行任務。
這部法案的核心就是阻止總統調動軍隊來對付國內的政治勢力。
當然,后來該法案還多了一部修正案,即在之前的預備役軍隊的基礎上,建立了具有地方武裝力量性質的武裝警察部隊,并且賦予武裝警察部隊在和平時期維持國內秩序、打擊國內嚴重犯罪的職責。關鍵的是,武裝警察部隊只在戰時聽從中央指揮與調配,和平時期則接受地方政府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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