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欽定統帥-《萬歷佑明》
第(1/3)頁
申時行和方逢時也相視一笑起來。
李成梁主動愿意把自己李家獨占的遼東商貿之利吐出來,自然是一件讓他們也很高興的事。
盡管申時行、方逢時都是張居正時代就跟著張居正一起改革,如今也依舊是支持改革的朝廷重臣。
但他們也很清楚,朝廷真要想在遼東進行改革,即擴充稅源,且利用商貿手段控制遼東女真與蒙古諸部,那李家無疑是最大的阻礙。
因為無論是關內的權貴官紳還是關外的女真蒙古貴族都是躲在李家幕后,由李家做中間人。
所以,朝廷真要在遼東改革,第一個要動的勢力其實就是遼東李氏。
而偏偏現在李成梁主動割肉,這自然會讓朝廷在遼東的改革少很多麻煩。
于是,申時行就先稟道:“陛下,寧遠侯如此深明大義,故對其所請關于看管其侄子不嚴且縱得弟子不法之罪,內閣令三法司議后認為當敘其功而從輕票擬,只奪其本人太子太保銜,示以薄懲;”
“另看在他李氏一門在遼東數次大捷中為國有功的份上,不予牽連;只抄李如檳一方家產與家奴,另只帶其首級進京,傳于九邊!”
】
“至于寧遠侯所奏遼東開邊之事,當由政事堂合議一下,由內閣國稅司、司禮監、六科、錦衣衛、都察院各派一名官員去遼東,會同遼東巡撫、安東大都督府守護寧遠侯議定開邊事宜與榷關關稅事宜,所收關稅統歸內帑,作為天子將來賞武臣士兵等金花銀使用?!?
“如此一來,雖然時下滅緬在即,但卻可不用想著挪用國帑做金花銀之賞?!?
“國帑也就能更多的用來強驛路、增建邊城?!?
金花銀一直是朝廷的一項大開支,而且是不得不花的,因為維系天下各處官兵對朝廷的忠心以及軍紀,本質上就是靠銀子來維系。
只是皇帝才是帝國軍隊的統帥,所以這筆銀子基本上是由皇帝出。
如今申時行也就主張把遼東增加的利作為金花銀,而避免因為戰事需要國帑貼補內庫。
朱翊鈞聽后點首:“妥當!內閣度支司和御馬監也派一名官員去,同寧遠侯一起合議設立遼東商行,以國家、內廷、寧遠侯府合本經營遼東商貿,以使中外之貨通于邊夷,而不以通夷論之,寧遠侯府名下現有商賈負責經營,所取之利按分殳分紅,虧損也照此分賠。”
分殳就是分股的意思。
明中后期開始,已出現商人資本合伙經營的形式,只是明人很多時候把分股以分殳稱之。
所以,朱翊鈞為方便讓公卿們理解,在這里也以分殳稱之。
朱翊鈞沒有打算把李家在遼東的商貿產業直接拿掉。
那樣吃相太難看。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