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還有幾個國際品牌的商業代言,我覺得你可以考慮一下。” 李夏嘆了口氣。 “夏哥很忙的,哪有時間給別人寫歌?” 當然了天王和天后可以考慮,自家有潛力的藝人也可以考慮。” “至于商業代言,一切向錢看。” “不過我提幾點要求: “一、沒有辱華劣跡和傾向的。 “二、產品和質量過關,沒有坑人害人丑聞的。 “三、不能有雙標行為,在國外一個樣,國內又一個樣的。 “四、愛國親華的品牌方優先。 “五、金融產業概不代言!” 韓靈夢聽完他的要求,贊許的說道:“不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差不多吧,雖然我很喜歡薅資本的羊毛,但是我更愛國。” 韓靈夢點頭:“這個要求我記下了。” “還有一件事,你現在真的很需要一名助理,我覺得有必要再加兩個保鏢。” 李夏想了想:“助理的話,等我參加《音樂創作行》的淘汰賽后再說,保鏢就算了吧。” 韓靈夢皺著小鼻子,有些不悅的問:“對那個小姑娘,還賊心不死呢?” 李夏有點無語,這怎么能叫賊心不死呢? 自己這是惜才,說的好像我和流氓一樣。 他輕咳了兩聲:“咳咳!我就是覺得那姑娘人品不錯,不畏強權,不卑不亢,當個助理挺合適,我最多把她當妹妹。” 韓靈夢幽幽的說道:“行了,別解釋了,我了解你,帶妹狂魔嘛!” 李夏:“……” ————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