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所以,一個兇手是激情下殺人,還是計劃已久的犯罪,從心理學上來講他接受的外界刺激肯定是不同的。 而秦雨父親的死亡,很顯然是在死亡的當時對秦雨的刺激是最大的。 而當這種刺激最大的時候,秦雨都沒有直接殺人那么隨著時間的延長,這種刺激會越來越小,秦雨之后再策劃殺人的可能性也會變小。 當然至親去世這種刺激并不是說不可持續的,只是大多數情況來講,在親人去世的最初一段時間里的刺激是最大的。 而秦雨的背景陳言比較清楚,他已經成家立業,有了妻子有了孩子。 一個有了自己家庭的人,會為了自己父親意外死亡而遷怒和他喝酒的人嗎,還策劃了這么長時間。 顯然,這個理由是有些牽強的。 所以,陳言才問秦雨是否有什么其他的動機。果然,秦雨殺死王旭根本不是為了父親的死亡,而是雙方利益的糾葛,更直接的原因就是王旭威脅秦雨。 這才是秦雨下定決心殺人的最根本原因。 “還有一個問題,案發當晚你應該是用破碎酒瓶擺了三堆殘渣,迫使王旭的車停下,可是伱是怎么上車的?” 王剛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秦雨看向王剛:“這有什么難的,他本就認識我,我當時提著一個袋子,裝作里面有錢,給他送錢自然就讓我上車了。” 之后秦雨詳細交代了整個作案的詳細,過程和陳言判斷推理的過程基本相同。 秦雨這種謹慎小心的兇手和一般的亡命徒不一樣,通過一些審訊的語術想要突破秦雨這種人是不可能的。 對方很篤定自己在案發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證據,所以只有證據才能撬開秦雨的嘴。 沒有證據的時候對方一句話都不會說,而有了證據之后,秦雨也沒有在隱瞞的必要。 這次的濱河路殺人案終結!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