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我就奇怪了,我還能害了他嗎?我好歹與他已經做了這么久的同事,難道就連這點基本的信任都沒有嗎?好歹是一個鬼帝,連這點事情都拎不清,以后還能成什么事?” 神荼向來是個暴脾氣。 他喋喋不休,“當時他問我去干什么,我本來是想要委婉一點的,但是你也知道,我是個直腸子,不會那些東西,而且我就隨便問了幾個問題,他就察覺到我的意思了。” 神荼想起剛才的場景就生氣。 他說起剛才的場景。 王真人說道:“你到底想說什么?想說什么就說,你不適合委婉。” 神荼原本絞盡腦汁想到的話頓時說不出來了,他的眼神有一些閃爍,隨后看向王真人,心一橫,索性直接實話實說:“你的那個朋友,有蹊蹺。他不是你的朋友,他是一個逃竄了幾千年的鬼,叫阿彌。” “不論是現在的趙建國,還是你生前那個楊修,其實都是他。他占用了別人的身體借尸還魂,幫助你不是因為要和你做朋友,是因為他猜到你以后會成為鬼帝,所以想要你一個承諾,將來好挾恩圖報……” 話還沒說完,神荼就看到王真人的臉色越來越白。 神荼頓了頓,他知道王真人很看重那個朋友,畢竟是他后期黑暗的人生之中一道溫暖的光。 這么說可能有些殘忍,但是這就是真相。 畢竟生前受過那么多苦難,死后也做了鬼帝,看過地府許許多多的凄慘人生,神荼以為,王真人即便是一開始不愿意相信,可是忌憚是他說的,也會相信的。 畢竟他沒有騙他的必要。 這么多年以來,他們做了幾千年的同事,從未期滿過對對方,平時相處也比較正經,所以王真人一定會相信自己地話的。 他應該有所長進了,應該很快就能接受。 神荼這樣想著,可是他沒想到,他滿心期待王真人會接受,可王真人卻怒了,“他不是這種人,他那一世是楊修,這一世是趙建國,他從未傷過人,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絕對不是你口中那個什么阿彌!” 神荼驚愕地看著王真人,這是王真人第一次急赤白臉,跟以前判若兩樣,神荼也被說蒙了。 神荼想了想,以為是王真人一時無法接受,雖然這樣說起來很是矯情,但是畢竟一起在地府工作了幾千年了,這點同事情分還是有的。 他的語氣弱了一些,說道,“好了,你別不信,大不了你可以親自去查命簿……” “命簿我查過了,沒有任何異常。他一直都是良善之人,當初不求回報幫助我,是一個好人,他和那個什么所謂的阿彌一點關系都沒有!更何況,你不是都說了,那個什么阿彌是一個竄逃了千年的逃犯,而趙建國的靈魂現在還暫住在我辦公室內的休息室之中,你有見過逃犯主動住進警察局嗎?” “若他是阿彌的話,為何要住到我這里?而且這么多天以來從未有過異常!一只鬼就算隱藏的再好。在這幾天的朝夕相處之中,也該露出點馬腳了吧?” 神荼看著王真人的憤怒的表情。 他有些煩躁,“我怎么知道他怎么想的,總之他就是在利用你。” 王真人覺得神荼不可理喻,“你才是那個錯的,你才應該去查查命簿,看看他到底是什么阿彌,還是楊修!” “你!你怎么糊涂到這種地步!我真的懷疑你被掉包了!” 兩個人話不投機半句多。 神荼氣呼呼地抱著胳膊坐在椅子上。 他覺得王真人簡直被那個阿彌迷了心智,這么多年以來,他從來沒有見過王真人發過一次火,他待人接物向來純善,甚至連和別人急眼都少見。 而如今,竟然為了那個阿彌和他大吵一架! 這還是那個王真人嗎?明明自己只是說出一個事實,他卻這么不懂事。這反應別說是鬼帝了,就算是閻王,神荼都覺得難以想象。 簡直可以說是有點蠢了。 * “就是這樣,然后我覺得他簡直不可理喻,就在一邊和他生氣,后來你就來了,后來那個死騙子就來了。”神荼沒好氣道。 元夕想了想,“不過也真是奇怪,雖然我們都知道楊修對于他的意義,但是倒是從來沒有想過,他竟然這么維護他,幾乎到了一種不容他人置喙的地步。” 神荼同仇敵愾地道,“對啊!他竟然還和我吵起來了!” 元夕皺了皺眉,覺得有點不對勁。 雖然與王真人接觸的并不多,可是印象之中,王真人一直以來都沒有和別人吵過架,甚至在面對做錯事的下屬之時,也從不多加苛責,簡直是地府之中情緒最穩定的人。 在聽過王真人生前的事之后,她更覺得王真人不該是這種人。 一個在死之前,還能把自己的最喜歡的那些書給間接害死自己的死刑犯的人,他能有什么脾氣? 如果放在影視劇之中,今天王真人的行為可以說是“崩人設”了。 “那個楊修對他真的那么重要嗎?”神荼仍舊十分氣憤,“他都受過那么多苦了,理應不該輕易相信別人。就算那個人曾經幫助過他,可是在知道那個人不懷好意之后,第一反應也應該是‘果然如此’吧,他應該已經習慣了被背叛了,如果一直遭受背叛,那么再次遭受背叛的話,也應該會覺得是無關痛癢了。” 神荼難得正經。 元夕覺得哪里不是很對,她問道,“王真人真的看過命簿了?” “他說看過了。”神荼說,“但是命簿能看出什么來呢。阿彌假扮成楊修和趙建國,這兩個人的人生都是正常的,阿彌把自己撇的干干凈凈,王真人又能從中看出什么來呢?” “可是,如果真的被借尸還魂的話,在死因之中,應該加上這一個原因吧?” 命簿之中,往往會記載著鬼生前經歷過的大概生平,生死則記錄在生死簿之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