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陳嘉穎在漓河橋上曾跟岳東說起過這個名字,唐有田,北斗區重案組的資深法醫! 岳東跟他有個接觸,他們曾一起去過安東縣辦理案子,唐有田大概在五十歲左右,按照時間線來推算,在陳嘉穎母親宋佳被害時,他的年歲應該是在三十左右,如果他是兇手的話,那殺人動機呢? 宋佳被人發現時,被人割下了頭顱,掏空了內臟,還斬斷了四肢與內臟一同擺放在樓梯間中,在短短時間中做到這一點還不留下痕跡,想要做到這一點,兇手必然是個心理素質極強之人。 可是……問題又來了! 根據卷宗上記載的現場勘察結果來看,宋佳是被人用屠刀或者重斧一類的利器分尸,傷口有多道劈砍的痕跡,如果兇手是法醫唐有田的話,他處理尸體的手段應該不會這么粗獷。 法醫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不管他如何喬裝,在肢解尸體的時候都會留下專業手段中的破綻,可從卷宗上的現場照片以及法醫勘探來看,宋佳的四肢以及頭顱就是被人粗暴的一刀又一刀劈開的。 因此,岳東才有此一問。 面對岳東的詢問,陳嘉穎卻道:“如果我說是直覺,你會信我嗎?” 陳嘉穎懂事之后,毫不猶豫的報考了法醫專業,這二十年來,她一直在暗暗追查母親被害的案子,畢業之后,更是親自回到了北斗區重案組。 在她的努力之下,她發現了一些線索,但這些線索只是指向了唐有田,而不能徹底指證他。 岳東轉身拉過一張辦公椅坐下,下意識的用手輕輕的敲擊著桌面。 辦案是要講證據的,哪怕是岳東有法眼在,知道對方就是殺人兇手,那也得用證據鏈去實錘,讓兇手原形畢露! 思索了一番后,岳東開口說道:“兇手在重案組中殺人分尸,還有時間將分解的尸塊分開擺放,從這點來看,這人不但心里素質極強,而且對周圍環境很是熟悉,不排除是內部人員做案的可能。” 說完,岳東走到白榜前站定,繼續分析。 “根據案卷記載,案發過后的現場有清理過的痕跡,兇手選擇重案組傾巢而出的時候犯案,證明他對重案組的人員調度很了解。” 說到這,岳東的眼角微微提了提,他能想到的這些,當初的專案組成員也都想到了,當時的專案組對北斗區重案組乃至整個漓城治安系統都排查過一遍,可最終還是沒有任何收獲。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