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借力-《你跑不過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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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遠更真切地體會到了一句話:胳膊擰不過大腿。
某些規則上,系統就是那么不講道理,你能咋滴?
所以,為了不讓以前的努力白費,他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對李女士一方做出處罰。
可是這種事情怎么處罰呢?是狗咬了人,又不是李女士咬了人,總不能因為狗咬了人,就把狗主人給拘留了吧?
當然,如果能夠證明狗是在狗主人示意下咬人的,那自然可以處罰狗主人。
但剛才視頻中呈現出的場景,充分表明這狗咬小女孩完全是它自作主張。
這就不好搞了。
“小統子,出來!”慕遠覺得自己還是搞清楚規則比較好,不然鬧出烏龍可就不好玩了。
系統反應還是那么敏銳,立刻應道:“主人,有何吩咐?”
慕遠一愣,這家伙脾氣變好了?
“怎樣才算是懲罰?必須出具法律文書?”
系統傲嬌地說道:“別把本系統看得這么低端。法律文書雖然也算是一種懲罰形式,但本系統絕對不會拘泥于此。只要你確實讓過錯方受到了懲戒,都可以算是懲罰。”
慕遠一聽,立刻放心不少。雖然慕遠暫時沒想好要如何實施懲罰,但總歸是多了一個選項不是?
若實在想不到辦法,找個沒人的地方將對方暴揍一頓,應該也算是懲罰吧?
當然這是最后的手段,相當于戰略武器。
慕遠還是希望能夠以正常的途徑讓對方接受懲罰。
來到辦公室,慕遠抓了抓頭皮,思索著如何才能讓萬教導同意對李女士一方予以處罰。
首先,必須得有依據。
這是前提,警察作為執法者,其做出的每一個決定必須要有法可依。
這個法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某些地方性規定。
很顯然,狗咬人這種事情,法律上必然是找不到與之對應的依據的,那么就只能從地方性法規上想辦法。
這種事情,求助于別人是不靠譜的,還是找度娘方便。
幾分鐘后,慕遠便找到了自己需要的東西。
《西華市關于加強城區居民小區住戶養寵物狗規范管理的規定》。
在規定中,明確提出不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遛狗”的處罰措施:罰款五百或者沒收犬只。
對屢教不改者,西華市還有更絕的一招,納入征信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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