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很顯然,雞腿查到徐馮氏所說都是真的,并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讓兩人主動站出來自首。 這樣,就不需要徐馮氏再拿證據,可以直接抓甄縣令及其兒子來對簿公堂。 縱然甄縣令之子在公堂上矢口否認,架不住那商人指證,最終以奸污罪下獄。 畢竟沒有直接殺人,徐馮氏媳婦是自殺,兒子是氣死,不能以殺人罪論處。 里正和那商人也以陷害他人和幫兇的名義下獄。 甄縣令則因教子無方和無故杖責百姓,暫時免了他的權力,在家思過,等待朝廷處理結果。 甄縣令沒有把此事放在心上,只要不是死罪,私下里打點一下,兒子關兩天就會放出來。他自己的事更無須擔心,朝廷不可能因兒子犯了點小錯和打了百姓,就免了他的官。 事情就這樣解決了,看上去雷聲大雨點小,有些虎頭蛇尾。 梁鴻展也放心了,他真怕沐心悅把事情引到他身上。看樣子,她是真的好奇,只想看看怎么審案。 可沒等梁鴻展高興多久,次日一早就接到牢吏報告,甄縣令兒子在牢中上吊自殺了。 自殺前還寫了認罪書,說是干了壞事,有違國法,良心不安,只有以死謝罪。 同時里正和商人也自殺了,里正的認罪書寫的是和縣令勾結,為了徐家的田產而陷害他們;商人則寫的是私下和甄縣令狼狽為奸,栽贓陷害別的商人及小商販,以此牟利。甚至還不止一次發生過命案,都被甄縣令擺平了。 甄縣令得知消息后,在家中畏罪自殺。 梁鴻展驚的半晌才回過神,暗思甄縣令為官多年,即使兩人的認罪書是真的,也沒有畏罪自殺的必要。 這樣的事在官場并不是大事,最多貶官或停職,朝廷不會要他的命。 可他為什么要自殺呢? 現在整個南陽郡,能讓他如此畏懼的,只有一人。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