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平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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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中午,大約一點多鐘,優優在周月的機關大院門口,還是那間她來過數次的傳達室里,見到了從里邊匆匆出來的周月。他們交談幾句便一同走出大門,到了離機關不遠的人大會堂西門廣場。這里行人稀少,樹影婆挲,符合優優的要求——優優要求周月在附近找個可以談話的地方。他們在這個可以談話的地方談了半個小時,然后走到路邊,叫上一輛出租汽車,兩人一起上去,乘車快速駛離。
下午兩點多鐘,那輛出租汽車停在了分局機關的門口,優優和周月走下車子,并肩走進了分局的大門。
在分局的一間接待室里,優優當著周月的面,向兩位分局民警詳細敘述了今天清晨在蓮花河大橋上發生的事情。兩位民警聽得十分仔細,雖然面無表情,卻做了詳盡記錄。
優優談完之后,面容疲憊,但如釋重負。周月為她的這番檢舉,做了少許補充。他說殺人的人是優優最好的朋友,兩人患難之交,形同姐妹。所以優優對是否檢舉阿菊,一直難于抉擇。她現在沒有親人,精神上比較孤獨,她不想將這個惟一僅存的密友,送進監獄,送上刑場。但讓她瞞下此事,于她的良心和感情,也難以承受。因為阿菊當年參與入室搶劫的受害者,正是她愛人的父母雙親,所以按說朋友已經變成了仇人。優優在愛恨情仇之間徘徊不決,以致耽誤數個小時沒有舉報,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后來她來找我,找我也等于是找了公安機關。我做了一些思想工作,優優很快放下包袱,決定顧全大義,毅然決然,舉報阿菊。
周月的解釋并未在兩位分局民警的面部表情上引起太多反響,他們只是輕微點頭。其中一位起身對周月說了句:“小周你先出來一下。”便率先走出接待室的屋門。
周月看看優優,隨即起身,尾隨那位分局民警,出了屋子。他被那位民警領到一間辦公室里,在進門之前,他看到另外一男一女兩位分局民警從他的身邊走過,朝那間接待室的方向走去。
一進辦公室分局民警馬上對周月說道:“小周同志,你坐,你再跟我說說,今天丁優是怎么跟你聯系的,她找到你以后,都是怎么跟你說的?”
周月看那民警的言語表情,隱隱察覺有些異乎尋常,他還未及思索開口,就聽見門外傳來一陣喊叫。喊叫聲恰是來自接待室那邊,聽得出那是優優憤怒的質問,分局民警沒動聲色,周月卻著實吃了一驚。
“……為什么抓我!你們為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罪了?”
優優的喊聲隨后變成了哭聲,周月聽到,優優在哭喊著自己的名字:“周月!周月!周月……”
周月忽然站了起來,他用驚疑的目光看一眼對面的民警,抬步想要出去看看究竟,但被分局民警用話語止住。
“小周,我正要告訴你,我們今天上午接到舉報,丁優涉嫌殺人。根據我們初步調查,有證據顯示舉報屬實。我們剛剛向各分縣局發出協查通知,要求搜尋丁優的下落。既然她現在自己來了,經我們局領導批準,決定對丁優先行拘留。”
周月完全驚住。
“舉報?誰舉報丁優?”
分局民警沉默片刻,這片刻沉默讓周月猛省:這是人家的案子,他無權過問。但分局民警出入意料,還是說了舉報者的姓名。
“就是丁優舉報的那個阿菊。”
周月事后才慢慢弄清,在優優找他之前,在他說服動員優優跟他一起前往分局說出真相之前,阿菊早已先行一步。她在上午十點左右就來到了分局,那時優優大概剛剛走出那家汽車維修站,剛剛在路邊乘上一輛出租車。大概就在這輛車子剛剛開上那條京郊公路的同時,阿菊已在分局的接待室里,開始了“大義滅友”的檢舉。
根據阿菊的說法,丁優原來在仙泉就與李文海保持著戀愛關系,兩年前李文海從南方流竄進京,就是為找丁優來的。他在找到丁優之后,兩人隨即密謀搶劫丁優的老板,因為丁優知道那天晚上,老板家里放著三百萬現金。丁優也多次去過老板家里,幾房幾廳都是熟門熟路。為了萬無一失他們又拉上了德子,德子剛剛丟了工作正無法面對阿菊,于是上了賊船鋌而走險。在他們實施搶劫殺人的當晚德子被抓以后,出于老鄉情義沒有揭發丁優,但他這次逃出勞改農場,進京找到的第一個人也是丁優。他希望丁優以德報德,拿出十萬元作為他南逃的資費。昨天上午丁優將德子帶到阿菊家里,對阿菊謊稱德子是經監獄同意保外就醫的,此來北京是為了看病,順便過來看看阿菊。阿菊因與德子曾經相好,出于情面留德子在家中過夜。第二天清晨丁優開來一輛豐田轎車,說接德子去清水湖取錢,還讓阿菊陪著一同前往。路過蓮花河大橋時丁優提出要下車在橋上照相,等德子先下車后,優優突然啟動汽車,撞向德子,將德子當場撞死。丁優行兇后乞求阿菊隱瞞此事,并答應給阿菊五萬元作為封口的報酬。阿菊告訴分局民警,丁優撞死德子一是為了滅口,因為她和凌信誠不久就要結婚,她不想讓德子毀了她即將到手的榮華富貴。二來丁優聲稱也是為了阿菊,因為阿菊已經有了新的男友,德子以后無論如何,都會成為她的一個累贅。
阿菊說丁優撞死德子以后,帶她倉皇逃離現場。回城途中,將車開至一處葦塘,在那里軟硬兼施,逼阿菊與其訂立攻守同盟。在阿菊答應之后,才開車送她回城。阿菊經過短暫的思想斗爭,最后決定向公安機關檢舉丁優。
分局接到上述檢舉之后,立即兵分幾路,展開調查。一路趕往蓮花河大橋現場和大興公安交通大隊,一路通知全市各個交通樞紐及北京所有汽車維修點站,查“京C006925”號豐田轎車。還有一路人馬同時趕往清水湖醫院,核實優優近四十八小時的全部行蹤。到中午從各個方面傳回的情況,基本印證了阿菊舉報的內容。
最先回來的信息,是在南三環的那家汽車維修中心查獲了優優的豐田轎車。那輛車子被查獲時,還未及做出任何維修,一切破損痕跡,均保留完整。這些痕跡與大興公安交通大隊對當日凌晨發生于蓮花河大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現場勘查及對死者的尸體檢驗結果完全一致,與阿菊檢舉的行兇過程也大體相同。而從清水湖方面傳來的調查情況,也確認了優優在案發的前一天一早出門,中午才歸。案發當日再次一反常態,黎明即起,叫醒保姆,匆匆出門,不帶司機,自己開了那輛久已不開的豐田佳美,急急忙忙離開了醫院。
根據上述情況,在周月帶著優優來到分局報案的半小時前,分局主管領導就批下了對丁優實施刑事拘留的命令。刑警們立即臨時組織力量,推測優優的行蹤,正待四出張網將其緝拿歸案。恰巧,此時,優優找上門來,自投羅網。
這一切與上次優優被控毒殺幼兒一樣,如此不可思議,但這一次周月卻幾乎無由置疑。一來他對兩年前瑞華花園別墅那樁血案的詳情并不了解,二來優優所說與阿菊所說究竟孰真孰偽,難以辨清。如果根據分局調查的情況分析,優優的嫌疑顯然大于阿菊,至少那輛殺人的車子,就是優優從清水湖醫院開出來的。但如果僅憑對優優和阿菊兩人不同的直覺感受,周月又相信優優而不信阿菊。然而如同周月不能不服從這樣一個道理一樣——主觀的直覺也不能不服從理性的推斷,也不能不服從客觀的證據。
驚疑之際,周月不再聽到優優的喊聲持續下去,似乎有一些雜亂的腳步,從門外走廊上快速穿過。他知道這是優優被押走的聲音,他甚至能分辨哪幾聲腳步屬于優優,能聽出優優的腳步有些蹣跚,但還算從容。
腳步聲消失之后,周月轉臉借問對面的刑警:“請問,你們吳隊長現在在嗎?”
“吳隊長,”刑警說,“應該在吧。不過今天這案子一直是我們副隊長老蔡在辦,吳隊長前天去抓丁優的姐夫,昨天剛從貴陽回來。今天中午他傳了另一位嫌疑人過來問話,現在可能還在前邊的談話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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