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么一看,確實,術業有專攻。”一班女同學搖搖頭,感慨了一句,“那他倆孩子得是啥逆天的存在啊。” 聽到這話,旁邊的同學們都扭過頭來,心里忽然有了一絲警惕。 “你說的有道理,我一定得差開他倆時間要孩子,不然我都開始心疼我未來孩子了。” “那你說,咱們是早點要,還是晚點?” “是不是傻?肯定是晚點!他家孩子跳級怎么辦?!” 白意和程孟玨并不知道,外圍觀戰的同學們已經開始操心下一代的事情了。 在確認三班人臉上都干凈了之后,白意扔下了手里的牌,站起身,擺擺手。 “我不玩了,誰來替我。” 邵瑞看著自家老大此時頗有一種“事了拂衣去”的大師風范,連忙屁顛顛地跑去拿了瓶可樂。 因為忘了手里拿著自拍桿,邵瑞想給白意把可樂瓶打開時,手一松,自拍桿從手里滑了出去,正好把白意之前放在桌子上的鞋盒掃到了地上去。 這邊的動靜不小,一時之間,所有人的目光都投了過來。 邵瑞有點不好意思,先把自拍桿撿起來,確認手機沒摔壞,然后彎下身去撿從鞋盒里掉落出來的一堆看起來像是信的東西。 白意也走了過來和他一起撿。 “這都什么東西啊?”邵瑞看著都是信,怕是什么隱私,壓根沒敢多看。 白意也是第一次看鞋盒里是什么東西。 “趙子鉤剛才遞給我的,說是給我的東西。”白意說著撿起地上的一摞信件,發現這些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信封上全部都寫著“致白意”。 邵瑞隨便掃了一眼,打趣道:“這信封看起來有些年頭了,還都是寫給你的,不會是情書吧?” 邵瑞說話的功夫,白意已經打開了其中一封,看到上面的內容,眉梢一挑。 “還真是情書。” 白意的一句話像是一滴水落入燒熱的油中,一下子成了全場的重點。 不過,大家也沒忘了,這里還坐著白意的正派男友呢。 不少人開始一邊好奇地湊過去看那些情書,一邊偷覷程孟玨的臉色。 杜睿明和原皓本來就坐一起喝酒,聽到這話,兩個人仗著個頭高,直接擠了進去,美其名曰幫白意一起撿。 倒是程孟玨,聽到這話,臉上并沒有所有人想象里的黑臉,反而閃過一絲緊張。 情書? 程孟玨忽然想到了他那封被扔到垃圾桶里的情書,心里先是一提,后來想到既然都扔了,怎么可能會在那堆信里。 程董自我安慰地松了一口氣,但還是非常口嫌體正直地站起身,走到跟前。 大家見他過來,自發地讓開了一條路。 畢竟方便程董一人,幸福吃瓜你我他。 程孟玨剛一走進,就眼見地看見了一封壓在下面還沒建起來的粉紅色信封,瞳孔猛地一縮。 不怪他一眼認出了,主要是那信封上貼著的一束薔薇干花,是他當年親手粘上去的。 程孟玨額頭上冒出了細密的汗水,他的眼睛緊緊盯著那封信,蹲下身想拿過來,卻有一只手比他更快地拿了起來。 “這封信好別致,還粘了花。”杜睿明比旁人大一圈的手拿著這封粉嘟嘟的信,反而襯得那信封更精致小巧了一些。 白意一看,被勾起了興致:“拿給我看看。” 言罷,她正想伸手,卻被人在途中握住了手。 “意意,回去再看。” 程孟玨的眼底深藏著羞澀與祈求,看得白意心中一動,心里忽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白意想起來,好像她還從來沒有問過程孟玨是什么時候開始喜歡她的。 從杜睿明手里接過那封信,白意沒有拆開,只是看了一眼信封上熟悉的筆跡,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把信放到了鞋盒最底層。 兩個人之間的小互動并沒有多少人看見,很多人單純以為程班長那樣說是吃醋了,個個發出了起哄的聲音,倒是讓程孟玨松了口氣。 情書的事情,在場的都不是小孩了,起哄歸起哄,但沒人敢讓白意當場拆情書。 程孟玨垂下眸,心里清楚,他只是暫時逃過一劫。 但是,十年前就被人扔了情書,怎么忽然又出現了?! 坐在隔壁小包間里,手速飛快地在處理公關事件的趙子鉤狠狠打了一個噴嚏,搓了搓鼻子,走了個神兒。 也不知道白姐看到鞋盒里的情書了不? 當年,他扔了好多那個霸凌祁沐陽男生故意寫給白意的情書,但后來又撿回來一些。 主要那小子文筆確實不錯,趙子鉤大學還參考了幾封寫給當時的女朋友,但沒全看完,后來就被他收了起來。 頭兩天他搬家,又翻到了這些信,忽然發現有些筆跡是不一樣的,便挑了出來,放到了鞋盒里,想著回頭給白意。 怎么都是青春的回憶不是? 確實是青春青澀又羞澀的回憶。 至少程孟玨在和白意一起坐車回去的路上,看著她一直不停翻轉手里的信封,心跳也跟著一起狂跳。 他們是提前離開的,一幫同學好久沒見,大有跟著party一起happy通宵的意思。 但白意明天還要帶寧臻去試鏡,自然不能玩通宵,所以看著時間差不多就提前告辭離開了。 程孟玨肯定跟著一起。 此時已經是晚上九點,車內開著昏黃溫暖的小夜燈,駕駛座的擋板已經被司機放下,后座和前排被完全分割成兩個獨立的空間。 如果是以前,程孟玨肯定會非常開心。 他現在也開心,但是更是一種磨人的羞澀。 終于,程孟玨沒忍住,摁下白意翻轉信封的手,眼里的羞泛成了水光。 “意意,別轉了。” “我只是看這個字好看。”白意戲謔地瞥了某人一眼,拉過他的手一起劃過信封表面那三個力透紙背、蒼勁有力的字。 “不愧是每次月考都能被語文老師印成模范作文的字。”白意的話里只差點名說這是誰的字了,“那會兒我的字龍飛鳳舞的,老師每次都拿這個字給我看,說卷面的重要性。” 程孟玨已經快要讓白意磨死了,心里麻癢麻癢的,只能趴在女朋的頸窩處,不停地求著她高抬貴手。 “意意,乖,先不看了好嗎?” “意意,你讓我干什么都行。” 白意聞言,秀眉一挑,側過頭,在某人紅透的耳朵上輕輕落下一個吻。 “真的什么都可以?” “嗯。”某人的聲音嘶啞又性感,聽得白意今晚喝得紅酒勁兒開始上頭了。 “那你先告訴我,這封信是你寫的嗎?” “你不都知道了。”程孟玨的聲音有些羞惱。 實在是十年前的情書,本以為已經被扔了,結果今天被人翻到拿出來,驚喜以外的同時,更多的讓人臉紅心跳的羞澀。 少年的喜歡赤誠而簡單,程孟玨規規矩矩當了十多年的模范孩子,人生第一次的叛逆就是悄悄地給人寫了一封情書,然后從自家花園里摘下了那個春天他等了好久才開花的薔薇,做成干花后,小心翼翼地粘到了信封上。 白意還不知道信里寫了什么,程孟玨卻記得。 因此,從看到這封信開始,曾經朦朧的回憶再度回歸,朦朧歲月里,他紅著如玉臉頰寫下的一行行字再度出現在腦海里,連帶著他也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那段緊張而不敢靠近的暗戀中去。 程孟玨過往二十七年的人生里,一共做過兩件“出格”的事情。 一件是將暗戀傾訴在信紙上,塞到了心上人的抽屜里;一件是以勾引之名,訴十年暗戀,將自己塞到了心上人的心房里。 從上車到現在,程孟玨不僅在腦海里回憶完了這封信,更是把兩人再度重逢后的一點一滴又在大腦里快速過了一邊。 青春的白襯衫和成年后的紅酒杯,羞與躁在同胸腔瘋狂交織,曖昧與纏綿兌出一杯醇厚的雞尾酒,從記憶的最開始,緩緩傾灑酒液,讓程孟玨的腦子暈成一片亂碼。 白意聽到某人變相承認了這封信真的是他寫的,心底一顫。 十年前嗎? 想到這兒,白意眼波微顫,紅唇湊到某人的耳廓處,熱氣隨著吐出的話霸道地噴在敏感的耳朵上。 “那你今晚,哄我睡覺好不好?” 程孟玨沒想到要求這么簡單,從白意的頸窩處抬起頭,詫異地看向她,卻對上白意不懷好意的眼神。 程孟玨的瞳孔一縮,忽然意識到自己對女朋友某些方面抱有過于天真的幻想。 果然,下一秒小妖精紅唇一勾,坐到了男人的身上,把信緩緩插入到對方敞開的衣襟處。 “念這個,哄我睡覺。” “今晚——” “我想和寫這封信的男人,睡覺覺。”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