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逐出法庭-《空白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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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的時間可太難熬了。
沒過幾天,靳舟便開始后悔,他也是被美色蒙住了雙眼,明明親一口只抵一天,怎么楊時嶼多親了他一陣,他就稀里糊涂地答應抵一個月了呢?
跳樓大甩賣也沒見這么打折的。
靳舟有一陣子沒見著楊時嶼,這天下午,他準備好了汽車減配案的庭審材料,打算去法院提交。
從修車店里走出來沒多久,他就發現公交車站的電子顯示屏上滾動著一條告示,是警方懸賞十萬塊錢,征集筒子樓案的線索。
“怎么還沒抓到兇手。”靳舟嘀咕了一句,也沒有過多駐足。
來到法院,提交材料不過是分分鐘的事,公告欄上顯示楊時嶼正在審理一起仿真槍案,正好此時靳舟手上也沒別的事,便來到了楊時嶼所在的刑庭。
楊時嶼穿著法袍的樣子總給人一種距離感,讓人不敢褻瀆。
但靳舟摸著還未痊愈的嘴角,腦子里不合時宜地浮現出了他把楊時嶼壓在審判席的畫面。
“安靜!”楊時嶼敲了下法槌,視線掃過靳舟的嘴角,微微一頓,很快便收了回去。
今天這法庭的旁聽席可是相當熱鬧,坐了不少被告人的家屬。
被告人在網絡上幫人售賣仿真槍,數量達到了10支以上,由于國家對槍支的管理極為嚴格,若罪名成立,那被告人將面臨十年起步,最高死刑的刑罰。
被告律師的辯護思路是仿真槍并非真槍,可謂是別樹一幟。
本來靳舟是來看楊時嶼的,結果不知不覺中就被控辯雙方的對決給吸引了去。
檢察官:“根據相關規定,當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因此被告人售賣的仿真槍應當認定為槍支。”
辯護律師:“相關規定是《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該規定由公安部根據行業標準和內部文件自行制定,違反了《槍支管理法》,實際上,在其他國家……”
法庭上的人針鋒相對,辯論得極為精彩,唯一影響觀感的,就是被告人的家屬。
每次檢察官開始反駁辯護律師,家屬就會在下面起哄,楊時嶼不得不出聲干預,讓旁聽席的人保持肅靜。
沒過一會兒,被告家屬又開始起哄,楊時嶼明顯變得不耐煩,皺著眉頭敲了敲法槌:“安靜!”
等家屬都閉嘴后,他看向檢察官,低聲詢問:“還有其他認定槍支的標準嗎?”
檢察官小聲道:“沒,但以往這類案子都是依照這個標準。”
“那怎么行?”旁聽席的家屬又開始起哄,“我們憑什么要認你這個標準?你倒是給個說法!”
“對,給個說法!”
坐在最后排角落里的靳舟實在忍不住手癢,要不是現在場合不合適,他簡直想叫上幾個兄弟,把起哄的那幾個人給拖出去收拾一頓。
楊時嶼敲了幾下法槌,都沒能讓旁聽席安靜下來,最后他忍無可忍,猛地用力敲下法槌,提高音量道:“我說安靜!!”
法庭里瞬間安靜了下來,一個圓柱體不知從哪里出現,從審判席上嗖地飛到了被告面前。
楊時嶼的動作僵住了,檢察官和辯護律師也傻眼了,靳舟伸長脖子一看,好家伙,楊時嶼竟然把手里的法槌給敲斷了。
眾人面面相覷,安靜得鴉雀無聲,掉一根針都能聽見。
這時,一聲“哈哈”突兀地響起,打破了這份安靜。
“哈哈哈哈。”靳舟捂著肚子笑得猖狂,完全顧不上注意影響,“法官敲斷法槌,哈哈哈,沒想到你還挺有喜劇天賦啊楊法官,你怎么不去參加年度喜劇大賽呢?”
旁聽席上的其他人像是受到了指引一般,都跟著樂呵呵地笑了起來,檢查官和律師也是抿緊了雙唇,努力壓抑嘴角的笑意。
于是旁聽過那么多庭審的靳舟,第一次因擾亂秩序被法官逐出了法庭。
案子較為復雜,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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