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協調會-《森工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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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淚沒有感動韋瑋。
韋瑋說:別母兮兮的了,現在能做的不是致敬三娃,更不是悲傷流淚,而是把這件事知曉的范圍控制在最小的程度,現在只有我、你和陪我們一起看監控的那個工人知道。對外,我們說三娃重傷馬上送到了醫院。然后給那個工人一筆封口費,打發他走。這么大的工程,如果因為安全事故而停工接受檢查,那貸款利息和人工工資都還不上。還可能有3-5年牢獄之災。
我明確表示反對,一個謊言會用更多更多的謊言來遮蓋,在我的人生經驗中,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對,承擔,承擔不起也得承擔,否則后果不堪設想。要承擔就我自己去,三娃是我宏森公司的人,我負責。
我不顧韋瑋的反對,馬上給縣安辦、派出所打電話。
安辦的同志簡單地問了一下原因,馬上安慰我,你匯報得非常及時,我們馬上派人來。
安辦和派出所來人,面對龐大的大壩,也只有搖頭,不是不施救,而是根本沒有辦法施救。即使拆毀大壩,得到的也是一具冰冷的尸體。
在征求了親屬的意見之后,安辦和派出所的人只有做了鑒定,固定了監控證據和證人證言。
后續處理很簡單了,召開了由安辦組織,三娃的親屬、公安局、宏森公司和醫保社保等單位參與的協調會,這種事故不屬于責任事故,是無法預料的地質災害,應認定工傷,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主要的償付責任。當然,責任單位道義上要給予一定的補償。
對宏森公司而言,當初堅持給工人們購買了五險一金,在工地上安裝監控,事情發生后及時匯報了,這就是按規矩辦事獲得的成效。如果其中一個環節不到位,我也許就要面臨牢獄之災。
就這么簡單,我的快刀斬亂麻起到了效果,既沒有停工,罰款也是象征性的,安排三娃的老婆到公司當庫管,這一切處理結果,得到了工人們的贊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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