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等我消息。”唐蘇合轉(zhuǎn)身離開。“三天后,我再來,希望能聽到巴里思叫我一聲阿媽。” —— 唐蘇合為曹苗安排了一個帳篷,離彈汗山不遠,還留下一百騎士保護——當然也可以說是監(jiān)視。那些人眼中有一條無形的線,只要曹苗接近這條線,他們就會下意識的去摸弓和刀。 曹苗總不能一直穿著鐵鎧。雖然諸葛亮的技術很牛,那玩意還是很重。大冬天的穿著也不舒服,冷得手不小心摸上去就能沾掉一層皮。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頭,曹苗識趣的做起了寓公。 阿虎倒是找到了樂趣。那些鮮卑騎士知道這個巴里思是閼氏的兒子,力大無窮,天天來陪他摔跤、打獵,走到哪兒都是前呼后擁,不可一世,動不動就宰牛殺羊大燒烤。 曹苗很失落。 詩彩影感覺到了曹苗的情緒,主動帶著曹苗觀光。 其實有個屁的光可觀。一場大雪過后,到處都是白茫茫一片,連根草都看不到。 看了一次之后,曹苗就敬謝不敏,躲在帳篷里練槍。經(jīng)過上次的逃跑經(jīng)歷,他算是真正體會到了長槍的威力,槍兵厄運終究只是梗而已。在戰(zhàn)場上,長槍是真正的王者。 簡潔,但殺傷力超強。就算不死,貫通傷也能讓對手失去戰(zhàn)斗力。 詩彩影也有這樣的認識,主動向曹苗請教槍法。她之前也學了一些,但當時沒用心,沒學到真正的精髓。對付普通人還行,遇到真正的高手就露怯了。 曹苗拒絕了。 他對詩彩影說,槍是戰(zhàn)場王者,卻不適合刺客,你不如練練匕首和弩,那才是刺客應該練的本事。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