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母女-《兼職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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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然道:“我不清楚,反正他就是尼莫成員。尼莫成員提出有私事需要幫助,特勤有義務提供幫助。”尼莫成員每年要向尼莫繳納一筆會費,50萬美元起步,累積到一定金額就可以消費金額請特勤提供幫助。
特勤的價值在本次事件中就體現出來,他們能先元兇一步接走秋莎的孩子,除了他們有第一手情報外,還因為他們反應迅速,裝備精良。裝備精良不是指防彈衣,頭盔這類的裝備,而是配備有高空查打一體無人機這類尖端武器。這才能讓特戰小隊安全的從西伯利亞中接走秋莎女兒。
人送到韓城,特勤的工作將就此結束,畢竟特勤的職責不包含安保工作。很顯然,誰掌握了秋莎女兒,就等同掌握了秋莎的口供。
崔建道:“我不喜歡小孩。”
李然道:“人家已經15歲,可以生活自理。”
崔建一怔:“秋莎才32歲吧?18歲生孩子?”
李然道:“法律規定18歲可以結婚。”特定情況指男女年齡差不超過12個月,雙方都是獨子獨女。
崔建驚:“秋莎都可以做奶奶了。”
李然沉默片刻,道:“秋女正在申請結婚,如果沒有意外,三個月后秋女18歲生日當天將舉行婚禮。她對被帶到韓國持有一定抗拒心態。也就是錢給的多,在未婚夫勸說下,她才沒有反抗,”
崔建問:“端木的意思呢?”
李然:“就是端木提醒李杰,李杰這才通過端木直接聯系上特勤隊長,請他把人帶到韓國。你和桂奕日薪每人一萬美元,如果需要雇傭其他保鏢,費用由李杰負責。”
崔建好奇問:“端木為什么不直接給我打電話?”
你TM的問題真多。李然回答:“他被特勤隊長派到海上接人,如果你和桂奕沒問題的話,明天凌晨準備接管VIP。到時候端木會加入保鏢隊伍中。”
崔建回答:“行。”
李然道:“你抓緊時間回公司拿裝備,我這邊給你派一輛防彈汽車。”崔建日常只攜帶槍支,有項目才領防彈衣,震撼彈,伸縮警棍,扎帶手銬等配套裝備。
崔建:“好。”
秋女是以海員身份下船,海藍陪同她辦理了手續,她以治病的理由在韓城駐留60天。如果60天不夠,還能申請延期。至于晚上怎么辦手續,為什么會是海員,在金錢面前都不是問題。
秋女也可以以偷渡客身份留在韓城,只不過崔建肯定會以此為借口不接項目。不僅是崔建,大銀和韓城安保也不會接受項目,一旦身份被查,兩家公司都會面臨重罰,甚至可能被保鏢聯盟除名。
兩輛車停在無人的路邊,海藍和端木帶著秋女下車,崔建和桂奕下車接人。四人溝通幾句,端木領著秋女上了桂奕車,海藍開車離開。
車輛啟動,崔建提醒道:“我們11點59分到的。”
端木看了眼手機:“現在凌晨三點。”
“晚到不如早到,再說又不是你的錢。”
端木:“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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