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韋恩打五號位這段時間,雖然科比和奧當當趁機拿了不少分,但好歹是沒有讓內線整個被打爆。 而且,反倒讓湖人隊的內線防守非常狼狽。 姚明防韋恩也不是,防塔克也不是。 后面移動更快的拜納姆上了之后防守情況有所改善,但也依然被動。 禪師真的覺得太艸了,這個世界上怎么會有這種球員? 你要說像韋恩這種,打哪個位置都是錯位的球員,以前也不是沒有過。 硬特就是嘛。 但硬特也并非無所不能的,比起歷史級的協防,硬特的低位單防能力就比較有限。 打鄧肯、姚明這樣的,硬特在防守端就比較難頂。 所以一般情況下他身邊都要配一個肉盾中鋒。 君不見上賽季總決賽,姚主席一旦錯位到硬特身上,那基本就是拿捏嘛。 但韋恩就特么離譜啊。 如此靈活的情況下,在低位居然還能頂姚明這樣的頂級中鋒。 這尼瑪...... 你在NBA這么無法無天你父母了解情況嗎!? 雖說韋恩也沒有夸張到零封姚主席,但讓姚明這樣的低位核武打得不那么隨心所欲,韋恩就已經很成功了。 禪師簡直覺得太艸了,但還好韋恩打五號位之后協防能力有被限制住,不然真就沒法玩。 第四節,禪師決定繼續加強內線進攻,爭取把加索爾早點搞下去。 等韋恩不得不去打五號位后,就由科比在中距離終結比賽! 科比接手比賽,禪師是放心的。 只要能把系列賽總比分變成1比1,湖人就并不被動。 節間休息結束,決戰時刻開始! 科比摩拳擦掌,姚主席也做好了殊死一搏的準備。 然后,一看見開拓者那邊的陣容,湖人全隊都是一愣。 這...... 對面是上錯人了嗎? 這是什么情況? 嘮嗑揉了揉眼睛,然后發現自己并沒有看錯。 開拓者隊第四節的開場首發,就是德拉季奇、塔克、韋恩、加索爾和小喬丹...... 這尼瑪...... 內線扎堆? 你擱這兒秀身高呢! “開拓者隊排出了一個非常少見......不,應該是我們從未見過的陣容!卡萊爾教練直接拿上了三個內線,韋恩會搖擺到小前鋒位置嗎?” 比爾.沃頓也沒看懂,他這賽季解說了大多數開拓者隊的主場比賽,但從未見過這五個人同時出場打球。 然而事實上,這套陣容卡萊爾可是從本賽季的季前訓練營里就開始準備了! 當時,比利.多諾萬提出這個陣容的想法后,卡萊爾立馬就付諸實踐,讓球員們在訓練中合練。 憋了這么久,終于可以來吧展翅了! 卡萊爾很清楚,開拓者和湖人,已經屬于是你知我長短,我知你深淺。 雖然開拓者本賽季人員變動較大,但核心陣容沒變,所以打法和以前也確實是非常相似的。 這是雙方連續第三年在西部決賽碰頭了,以禪師的水平,他真的是閉著眼睛都知道你開拓者要怎么打。 若不是上一場德拉季奇、小喬丹和塔克突然殺了出來,超出了禪師的預期,湖人真不一定會被打得那么狼狽。 今天,禪師不就把比賽掌控得死死的嘛。 要說雙方就拼球星,那也不是不行,開拓者也不是必輸。 但......卡萊爾不喜歡做這種賭博式的決定。 他希望盡可能高的提升勝率。 所以,從賽季還沒開始時,他就一直希望能夠做出一些改變。 希望能夠在季后賽里打湖人一個措手不及。 這套三高陣容就這么誕生了。 這套陣容的目的,是希望韋恩能夠搖擺到二號位,和科比直接中路對線! 沒錯,是搖擺到二號位而不是三號位! 真就2米06的得分后衛唄。 在防守端,韋恩的身高臂展會給科比極大壓力。 但科比對韋恩的防守,可能就不那么好使了。 這相當于是直接把對面最強的進攻點給壓制住。 當然,這個陣容也有缺點。 第一,和剛剛一樣,韋恩一旦被科比吸住,就不可能再整個半場的去協防了。 畢竟嘮嗑這樣的球員,你要想防住他,就必須全神貫注,把精力都放在他一個人身上。 第二,韋恩若是長時間和科比對位,自己的消耗也會很大。 不管你啥身高,你但凡是和科比對位就不可能輕松。 還有就是在這套陣容里,托尼.阿倫將毫無用武之地。 你要說讓阿倫專門去防守科比之外的人吧,有點暴殄天物。 用塔克防對面三號位效果也是一樣的,還能多一個三分點。 因此,要說開拓者真正的最佳陣容,那還得是首發陣容。 保羅+托尼+帕克+韋恩+嫂嫂,可以達到攻守平衡的最佳狀態。 但這個三高陣容一來可以讓對方手忙腳亂,二來可以在托尼回血的時候繼續有效遏制科比。 所以,綜合優缺點考慮,這套陣容的最佳使用時間最好不超過15分鐘。 不過......只要能用得好,那么哪怕這套陣容出場時間不多,也足以殺死比賽了! 韋恩對卡萊爾的這個戰略是一直很支持的,因為韋恩前世,科爾曾經打遍天下無敵手的死亡五小陣容,也并不是一直擺在場上的。 韋恩記得勇士死亡五小出場時間同樣是不會超過15分鐘。 平時就擺一個更平衡的陣容,和你磨,和你耗著。 但等要殺死比賽,要拉開比分的時候,死亡五小一上,哪怕只上很短的時間,就足以達到目的。 經常是上去幾分鐘就能席卷個十幾分。 這不到15分鐘的時間,足以摧毀對手! 卡萊爾的這個三高陣容也是如此。 不需要出場很長時間,等你反應過來的時候,你已經GG了。 湖人球員多少有點懵,因為一時都不知道自己跟誰對位了。 老魚忐忑地把球運過半場后趕幫就把球權交給了嘮嗑。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