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如果換一位對待朝局不敏銳的官員回來,眼見帝黨如火如荼,一力附和官家,必定陷入危險之中,也難怪之前兩府幾經考慮,最后將權知開封府事交托,這個時期的開封府衙主官,比起尋常任上的更具考驗! 各種念頭在腦海中躍動,殿內的氣氛依舊和睦。 劉娥嘉獎了國之重臣后,突然嘆了口氣:“狄卿家初回京師,權知開封府事,京畿要務,老身放心托付,然有一案,卻始終掛念!戚里有毆妻至死者,你可聽聞?” 狄進還未回答,劉娥又擺了擺手,慢條斯理地道:“你定是不知道的,這是去年發生的事情,京師城郭的一名婦人,被其夫醉酒后,活生生打死了!” “老身聽聞后又悲又怒啊,夫婦齊體,一家至親,如何有這般怨念,將人活生生毆打致死?此等惡夫,絕不可留!” “然寇直閣卻以‘傷居限外,事在赦前,有司不敢亂天下法’,免去了那行兇者的死刑,狄卿,你覺得這起案子該怎么斷?” 此時劉娥的語氣,好似是一個和睦的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說著鄰里的話,征詢著晚輩的意見。 趙禎臉色卻不可遏止地變了。 前腳還夸贊這位當朝冠軍侯,后腳就把如此難題推出? 前任權知開封府寇瑊所判的案件,丈夫毆打妻子致死,太后過問,卻被硬生生頂了回來,還赦免了丈夫的罪過。 這不合民情啊! 古代女子的地位急劇下降,是在明清兩朝,明律規定,夫毆妻,造成骨折以下的創傷,“勿論”,即是說,縱然其夫把妻子打得遍體鱗傷,只要妻子沒有明顯的骨折,其夫就不會受到律法的追究,如果造成妻子骨折及更嚴重的傷害,必須由妻子親自告發,衙門才會進行懲處,刑罰還要減常人二等。 宋朝沒有這樣的規定,當然也有不公,比如最著名的李清照狀告第二任丈夫,這件事本身是不是真事,史學界還沒有定論,但里面的律法卻是真的,“妻告夫罪,雖得實,徒兩年”。 這個律法沿襲的是唐律,屬于親屬之間,卑幼告尊長的類型,分為子告父、子告母、孫告祖父母、媳告翁、妻告夫等等,但具體發生的案件里,判處的刑法遠遠沒有法典里那么嚴厲。 所以如果帶入到后世的思想,覺得古代丈夫毆打妻子至死,歷朝官府都會偏幫,一定赦免其罪過,那就是偏見了。 事實上,如今京師的民憤就不少,覺得寇瑊這位大府的判罰不公,而今太后舊事重提,并且是在狄進剛剛赴任時舊事重提,就是讓他避無可避。 如果附和這樣的判決,那狄進同樣陷入不公的漩渦! 如果推翻這樣的判決,那就有戲了,要知道前任寇瑊,可是堅定的帝黨! 所以趙禎才覺得棘手。 至今還時不時翻一翻《蘇無名傳》的官家,相信遇到任何疑難奇案,狄進都能手到擒來地破掉。 偏偏這起案件表面上是案子,實際上是政治,無論怎么判,都不好辦! 狄進則沉吟片刻,開口道:“請問太后,此案既是去年發生,判決的結果,復審的意見,可曾登錄了朝報,發于地方,通行州縣?” 劉娥的悲痛之色一斂,眉頭皺起:“這似乎并沒有……” “那便是一樁有爭議的案子,持續了一年多,還沒有一個最終的定論啊!” 狄進再度站起身,斬釘截鐵,擲地有聲地道:“臣編撰《唐書》之際,便發現我朝律法多延續前朝,不僅同樣是十二篇,除了個別避諱之言外,內容竟基本一致!” “然星移物換,世事變遷,刑律豈可一成不變?” “此案若有違民情,激起民憤,便非一案所弊,除了由開封府衙做出判決外,更應由刑部、大理寺、審刑院重核條文,修訂《刑統》!”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