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狄進轉向謝松,謝松趕忙道:“稟大府,葉推官此前正在搜尋一伙賊子,怕是被耽擱了!” “推官確有此責,我當年破京師滅門案,也是得呂安道呂推官之助良多……” 狄進微微點頭:“況且朝議辯論,要的不是伶牙俐齒,而是質性剛直,姿識明敏!若能出于名臣之家,又為國敢言,那就更好了!陳判官莫要推辭,你今日就是不來,我也要去請你的,就這般定了,回去準備吧!” “我……我……是!” 陳執中僵立半晌,在龐籍和謝松似笑非笑的注目下,終于拱了拱手,發出沙啞的聲音,退了出去。 對于這場大辯論,狄進確實計劃讓陳執中頂上,倒不是背黑鍋,而是物盡其用。 圍繞案情的辯論沒什么實際意義,就是一場政治風波,好比歷史上神宗朝的另一樁著名案件,登州阿云案。 那案件本身也很清晰,登州女子阿云,在居母喪期間,因其叔父貪圖聘禮,將她許配于一位農夫韋高,而韋高本人相貌丑陋,年歲又大,阿云不喜,便趁夜持刀,將韋高連砍十幾刀,不過婦人力氣終究不夠,沒有砍死,被傳到官府后,不待審訊,就交代了整個過程。 殺人未遂,依律當絞,但不待審訊和用刑,行兇者便主動交代,算作自首,當減兩等,當時的知州判的是流放。 只是這判決,上到審刑院和大理寺復核時被推翻,因為韋高是阿云丈夫,妻子殺夫,是犯人倫,當斬立決,因韋高未死,減一等,當絞。 大理寺和審刑院的復審意見傳到登州后,那位知州又不同意了,因為他認為阿云并非韋高之妻,不能這樣判決,大理寺怒了,加上了“孝期結親,違律為婚”之罪,知州又認為夫婦關系是非法的,雙方打起了筆墨官司,繼而驚動了整個朝堂。 王安石支持知州的從輕處置,司馬光支持審刑院、大理寺和刑部的斬立決,最終神宗支持了王安石一方,赦免了阿云的死罪。 后來還有一條謠言,說是司馬光等了十七年,終于得勢,又趕緊把阿云提出來殺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阿云是由神宗赦免的,不管后續律法如何變化,都不可能推翻先帝審理的案子。 登州阿云案,與現在的京師毆妻案,其實是相同的性質。 神宗朝是變法和守舊的沖突,如今則是帝黨與太后黨的沖突。 但前者最后淪為了不死不休的黨爭,一切為了反對而反對,后者卻能將朝堂的注意力轉移,讓兩黨不再那般劍拔弩張。 正因為這樣,參知政事薛奎才會推動。 這位老臣顯然也意識到,帝黨再這么逼迫下去,是陷官家于不孝,而逼母退位是惡性的爭,由民間案件引發的綱常探討,律法重定,則是良性的爭。 若能暗里指出太后欲袞服祭祖的不妥,重申官家親政的必要性,就更好了。 所以薛奎極力促成此事。 哪些臣子真心為國朝安定著想,哪些是為了往上爬無所不用其極,一目了然。 別的人也就罷了,陳執中偏偏在麾下任命,狄進豈容得他正事不做,反拖后腿,而這個安排也讓龐籍和謝松心服口服。 跟著這樣的大府,加班起來也倍兒有勁,容光煥發,精神百倍啊!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