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聽說了么?” “當然聽說了……唉!寵妾滅妻,違背綱常,陳昭譽實在是糊涂啊!” “何止糊涂,他這是不要仕途了,簡直愚蠢!” 四更天剛過,天空仍是黑沉沉的,冬夜的風更是刺骨,可宮城前的御街已經熱鬧起來。 今天是明道元年的十二月十五,乃是今年最后一個朔望大朝參,再過半月就是正旦過年了。 而這場朝會,固然比不上正旦大朝會,但依舊是在京所有正八品以上、有朝參之權的文武官員,都要前來參加的。 于是乎,隨處可見身著金紫的老者,還有動輒十數乃至數十人的隨從,密密麻麻,熙熙攘攘地踏足御街。 在這樣的環境下,相熟之人交頭接耳,提前談論一下朝中近來的熱鬧,是應有之意。 當年夏竦后院起火,先是小舅子和岳母狀告公堂,然后母親和岳母當堂對罵,淪為茶余飯后的談資,在京師很是熱鬧了一會。 但那終究是丑聞的范疇,大家嘲笑嘲笑,堂堂朝官連個內宅都管不好,還如何進步,夏竦果然仕途受挫,外放出京,后來憑借經營州縣的功績重回京師。 現在陳執中的家事,則不同了。 在此人的縱容下,寵妾張氏近乎逼死了正妻謝氏! 這便是亂了綱常! 《刑統》明言規定,“妻,傳家事,承祭祀,既具六禮,取則二儀。婢妾雖經放為良,豈堪承嫡之重。律既止聽為妾,即是不許為妻,不可處以婢為妻之科,須從以妾為妻之坐。” 妻子是管理家庭內部事務的主人,婢妾即便放歸之后成為良人,也不能承擔嫡妻的責任,這點和后世明清,妾室還能扶正為妻子有所不同,妾永遠都是妾,妻子若是病故,可以續弦再娶,但不能把妾室扶正。 誠然,律法是律法,真正執行起來不是那么回事,或許有偷偷違背的例子,可在京師之中,當朝官員的妾室逼殺正妻,就是犯了大忌,為人所公憤! 不過一眾官員議論之際,眼神交匯,又有些言猶未盡之色。 因為此事,第一時間捅到了太后那邊。 有鑒于陳執中近來上躥下跳,帝黨之中他最醒目,這就很耐人尋味了。 可無論大家怎么揣測,陳執中的正妻投了汴河,由偶然路過的宮人救起,確是不爭的事實,太后震怒責問,同樣順理成章。 “陳執中也是能狠下心的,先一步將那寵妾給杖斃了,可惜啊,那寵妾院中還有太多驕縱的下人,都被拿入宮中,一經審問,只在這毒婦手中被逼死的女使,就有十數人之多,杖罰羞辱更是不計其數,而這些……陳執中都清楚!” “太后要親自作主,讓謝氏與陳執中和離,御史臺也接連上書彈劾,陳執中放縱內宅,草菅人命!” “這回可還有朝堂辯論了?” “呵!陳恕相公整頓賦稅,疏通貨財,太宗器重,親自在殿柱上題寫‘真鹽鐵陳恕’五字,以示褒獎,沒想到傳到其子手中,家就敗了,真是可悲吶!” “倒霉的不僅是陳家,還有那位狀元郎……” 就在陳府寵妾殺妻震驚朝野之際,還有另一起案件,換做其他時期,也是一場巨大的牽連,說不定要鬧得人人自危。 天圣八年狀元,參知政事薛奎的女婿王拱辰,因進奏院祀神,用所拆奏封的廢紙換錢置酒飲宴,被狀告以監主自盜,以公費聚私宴。 期間更邀十數學子聚眾飲酒,放浪形骸,席上有人與妓子雜坐,有人于喪服期飲宴,有人大放厥詞,抨擊朝政。 這次太后沒有震怒,先問詢官家和兩府怎么辦。 趙禎還未拿出決斷,兩府就以最快速度議斷,為首的王拱辰被開出公職,削籍為民,與會的十余士人同時被貶逐,情節嚴重的除名勒停,永不收敘。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