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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女道士的個性解放-《盛唐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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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人說起李季蘭,那么就順便聊聊這個話題。

    很多人都以為唐代是女性權力極大的時代,這其實是一種錯覺。

    和前面的朝代比起來,特別是南北朝時期,唐代女性的權力不是擴大了,而是急劇縮小了。

    當然了,無論是野史還是《太平廣記》這一類的“半真半假”的雜文,其實里面都不缺那些“彪悍女”,動不動就是妻殺妾再殺夫再自殺這一類的劇情。

    然而,正是因為“狠人”夠狠,才有這樣的事情會被記錄下來。總體而言,唐代女性過得是非常壓抑的。

    奔放的女人,身后是有權力和地位在背書,而非是女人本身。

    言歸正傳,我現在舉一個很“反直覺”的例子,來說明唐代女性地位為什么會表現得相當不同凡響。

    嚴挺之,張九齡的好友,開元末的中樞高官,他的夫人,是清河崔氏出身。

    但因為某些原因,已經離婚了。

    某日,崔氏找到嚴挺之,說她的前夫王琰犯了事,讓嚴挺之包庇一下,嚴挺之答應了。

    看清楚哈,崔氏的前夫,也就是跟嚴挺之離婚后再嫁,又離婚了,現在有可能已經再婚,就是有第三任丈夫了。

    那么問題來了,崔氏是渣女嗎?或者說,她這樣反復離婚結婚,是不是保證了自己的權力?

    恰恰相反,從這件事透露出來的信息看,崔氏幾次離婚結婚,很可能都不是因為個人因素,要不然無法跟這幾位“前夫哥”都有往來。

    她離婚結婚,很可能都是身不由己。這算個屁的女權啊!

    這就是唐代貴族婚姻的一個縮影,和普通人認為唐代女性權力大的直覺很不一樣!

    我這篇是要聊李季蘭,為什么要寫崔氏呢?

    因為這關系到唐代婚姻的一個重要“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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