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道士的個性解放-《盛唐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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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社會文化,是對未出閣女子要求極寬,和婚后女子要求極嚴!
是一個貞操觀念淡薄,但宗族觀念強烈的怪異集合體!
世家貴族出身的女子,婚后,代表著妻家的顏面,維系著政治婚姻的穩定。她已經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牌面!
婚后如果亂搞,那就意味著自己娘家顏面掃地。到了法定結婚年齡而不結婚,更是奇恥大辱!
唐代社會對她們就是這么嚴苛!
那么,凡事皆有例外,為了規避這樣嚴苛的婚姻規則,唐代的女人要怎么辦呢?
答案是:出家,包括結婚后,也可以出家。
當尼姑要求極多,限制極多,所以要盡量避免,于是“女道士”這個群體就出現了。
女人若是當道士,那就不再是女人,而是“道友”。
比如說,某個女人死了丈夫守寡,可是她又不甘寂寞想找漢子,又是寡婦門前是非多,輿論壓力大,該怎么辦呢?
出家就沒事了,只要出家,隨便她怎么亂搞,都沒人再說什么。
但是,出家是有代價的,這便意味著放棄了“俗家”身份,也自動喪失財產支配權和家族決策權,屬于一個“外人”了。
那么把視線轉回到李季蘭這里來。
李季蘭小時候,她父親就認為她“心性不佳”,將來必定“有辱門楣”,所以直接讓她出家了。換言之,無論李季蘭做什么,都跟家族沒關系了。
很多人好奇,李季蘭交往的那些人,也絕非全部都是“拜金男”,她又貌美,為什么無人娶她呢?
答案就在這里,因為李季蘭是“無嫁之人”,哪怕娶一個平民之家出身的女人,也是有“嫁娶身份”的,但這個身份李季蘭沒有。
換言之,她可以走的路雖然多,卻絕對不包括“相夫教子”這一欄。很多各方面條件被她完爆的女子,都沒有這個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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