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一十三章 告御狀-《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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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官員,國子監(jiān)的講師在群情激憤的國子監(jiān)監(jiān)生面前都是膽寒,此刻不要說動手抓人了,不被這些憤怒的讀書人給當場撕了就算好的了。
形勢比人強,此刻官員們知道今日要抓人的計劃泡湯,再下去連自己也是不保,紛紛打了退堂鼓。
這些人臨走時還不忘警告了一句:“你們以為躲在國子監(jiān)就沒事了嗎?”
“明日有你們好看。”
眾監(jiān)生大怒,這些人不敢再說,只能是灰溜溜地離去。
此刻監(jiān)生們情緒未平,聚在一起,不肯散去。
屈橫江,以及幾十名被刑部官員‘邀請往刑部走一趟’的國子監(jiān)監(jiān)生,都是交頭接耳,商議對策。
一名監(jiān)生對眾人道:“這一次事發(fā),我等必被朝廷開除學籍。那時如何是好?”
一名監(jiān)生道:“開除學籍倒也是罷了,我有個親戚在刑部,聽聞盧萬嘉他們被抓進去的士子,被洪鳴起那狗官拷打審問,要他們誣陷林三元在背后主使襲擊官轎之事,還有私下在民間講學,教授永嘉之學。”
“若是我等被抓入刑部,也不是如此嗎?”
“哼,洪鳴起這狗官,簡直是攜私報復。”
“我寧死也不會從之。”
這時屈橫江站起身對眾人道:“與其如此,倒不如一做不二不休,咱們將事情鬧大!”
幾十名監(jiān)生都是一并問道:“如何鬧大?”
屈橫江左右環(huán)視道:“咱們去登聞鼓院上書,告御狀!”
屈橫江一句話,監(jiān)生們一并響應道:“告御狀!”
這登聞鼓院起于堯舜,時稱敢諫之鼓。
周時設路鼓,百姓有冤情可擊鼓直訴天子。
到了明朝時,朝廷仍設登聞鼓院,就位于長安右門之內。
登聞鼓院里平日設有有檢察御史,六科給事中,錦衣衛(wèi)值守。
若有百姓有冤,可去登聞鼓院,敲登聞鼓向天子直訴,任何官員不得阻攔。官員如果有怠慢,甚至不受理擊鼓案件,朝廷可對其重罰。
所以屈橫江說去登聞鼓院,告御狀,就可以將此事直訴給天子,上達天聽。
一般而言百姓不是被逼到了極處,是不會去敲登聞鼓的,但對于已是豁出去的監(jiān)生們,有什么不敢干的。
“我們再召集其他人,一并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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