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七十五章 鹽政-《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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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馬玉來到河南后,一來向地方巡按,三司施壓,讓他們商議好潞王就藩事宜。
另一面進行他的斂財大計。
馬玉先是在當地宣布,說朝廷要將河南半省的鹽政,皆歸于潞王。
要將開封府鹽廠,歸德府鹽廠,懷慶府鹽廠,皆并于衛輝府汲縣,設立一個能貯鹽三萬七千引的大鹽廠。
在設掌店官一員主店,負責三府行鹽之事。
要知道衛輝府汲縣本有一鹽廠,稱北鹽店,能貯官鹽三千引。在朝廷籌建潞藩時,天子已答允將衛輝府鹽政交給潞王了。
現在又添開封府,歸德府,懷慶府,其中開封是大府每年銷鹽就近十萬引,現在數府齊加,每年最少十五萬引以上。
現在的大明鹽政,從一開始‘開中法’的輝煌后,到如今已是全面衰敗。
開中法,是指商人將糧食運到邊關后,即可以持鹽引回內地鹽店取鹽行銷。
開中法分為報中﹑守支﹑市易三步,報中是鹽商按照明政府的招商榜文所要求的,把糧食運到指定的邊防地區糧倉,向政府換取鹽引;守支是鹽商換取鹽引后,憑鹽引到指定的鹽場守候支鹽;市易是鹽商把得到的鹽運到指定的地區銷售。
開中法聽起來很好,但有一個很大的弊病,那就是將報中與守支給割裂了。
結果成為商人將糧食運到邊地換了鹽引后,回到鹽場里卻拿不到鹽。
就好比,商家把貨賣給了客人,但客人卻拿不到錢。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情況,因為一,鹽場鹽額不足,朝廷對鹽戶不厚道,鹽戶常常不能足額交鹽。
二,朝廷又將‘鹽引’大量賜給宗室勛戚,這些人有優先購買權,到鹽場先支先取,鹽額本就不足,經宗室勛戚一攪合變得更少。
三,鹽場鹽額嚴重不足,就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哪個商人能從鹽場里拿到鹽,就全憑關系有多硬了。
沒有關系的就很慘了,在正統年間時,鹽政就已是十分敗壞了。有的商人自永樂年時就拿著鹽引等候支鹽,結果等了一年又一年,這張鹽引成了傳家寶,祖孫數代都沒辦法從鹽場拿到鹽。
之后明朝對鹽政一直進行變革,比如鼓勵鹽戶多產鹽,又允許商人去鹽戶那購買余鹽等等。
但到了萬歷時,鹽政仍只是修修補補,沒有根本好轉。
因為鹽政的敗壞,造就了無數富得流油,腰纏萬貫的鹽商。
從開中法得利的晉商,再到現在徽商,都以鹽起家。所以要想成為一名的鹽商,就必須有辦法從鹽場拿到鹽,要取到鹽,就要靠人‘分肉’給他。
所以潞王將開封,歸德,懷慶三府鹽政并入,要的就是這‘分肉’的權力。
因此馬玉四處放話,說潞王要收取河南三府鹽政后,頓時驛站里門庭若市,大小鹽商們,爭著持厚禮拜見馬玉,以求賄進。
馬玉也是深明官場索賄的精髓,深知如何從這些鹽商手里敲詐錢來。
于是河南的眾鹽商里傳著一句順口溜。
五百兩喝茶,一千便飯,兩千兩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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