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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九十七章 治人治法-《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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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星見此怒而辭官,期間多次與同僚言,林延潮忘恩負義(當(dāng)初林延潮入閣前,正是石星向天子保薦他的援朝平倭之功)。

    林延潮見石星辭官心底也有些愧疚,于是向天子上奏石星功勞。

    一治河,石星任工部尚書期間與潘季馴配合默契,黃河因此得以治理。

    二均丈,張居正死后,清丈田地之法險些廢除,石星任戶部尚書時于各省繼續(xù)推行此法。

    三寧夏之役。

    四播州之亂。

    五兩度援朝平倭之功。

    天子見到林延潮奏章后,給辭官歸鄉(xiāng)的石星加封為少師兼太子太師之職,如此才稍稍安撫石星的失意。

    盡管石星榮歸故里,但官場上卻因此道林延潮性愎自用,不能容人,不能兼聽旁議,還有不滿之人加了一句‘真頗有張文忠公當(dāng)年的風(fēng)范’。

    盡管損失了一些名聲,但石星一去,官場上下為之一肅,令林延潮施政的阻力大大減輕。

    孫承宗當(dāng)然知道這些年林延潮權(quán)威日重,廷議之上敢于反對之聲漸少,除了沈一貫,恐怕沒有人敢在林延潮稍露半個不字。

    然而此刻提及石星,林延潮倒有幾分想念之意。

    林延潮道:“這些年奉承之言聽得多了,稍有些實話不免覺得刺耳。真高處不勝寒……但朝堂上要有講真話的人,你說得不錯。眼下朝中反對者不少,換以往吾必安步當(dāng)車,但眼下時不我待。”

    孫承宗道:“師相,坊間流傳恩師欲變法革除積弊,先是火耗歸公,再攤丁入畝,最后官紳一體當(dāng)差,一體納糧。”

    林延潮神色一動:“何人所言?”

    “沈四明身旁那些浙籍官員那邊傳出來的。”

    “果真如此。”林延潮冷笑,沈一貫果真使下作手段中傷自己。

    “師相若提出火耗歸公,必遭到官員與讀書人們的反對!學(xué)生為師相計,還請三思。”

    林延潮看向?qū)O承宗道:“你的話仆明白,不用再說了。”

    孫承宗見林延潮露出逐客之意,只能告退。他走到門外,回頭見林延潮以指叩桌,凝眉沉思。

    這一刻孫承宗突然想起了,他第一次至林延潮門上時情景。那一天雪下得很大,他于落魄之時投奔林延潮,得之收容。這一刻十幾年的師生之情涌上心頭。

    孫承宗眼眶里泛起熱淚回身入內(nèi),決然道:“若師相心意已決,學(xué)生……愿與師相共同進退。”

    林延潮聞言一愣,隨即笑了笑,轉(zhuǎn)身走向墻邊存放公文的紅柜。

    林延潮取出一書來交給孫承宗道:“此書乃我入閣三年執(zhí)政的經(jīng)驗所談,盡述國家的弊端,如何治理根除,如何循序漸進都寫在里面了。”

    “師相……”

    林延潮擺了擺手道:“自仆入閣之日,沈四明即處心積慮要逐我而后快。仆大不了回鄉(xiāng)教書,但朝堂上卻不能沒有人貫徹仆的主張。此書你拿在手里,將來吾學(xué)若不被人推翻,那么你一定用得著。切記廷議無論如何,你都不要說一句話,過早暴露政柄則后患無窮,切記你是當(dāng)今太子的老師!”

    廷議之日。

    與議官員皆聚于闕左門外。

    孫承宗心情沉重,他從這幾日得知,沈四明四下散播言論,言林延潮欲大刀闊斧行變法之事。

    林延潮的手段會比當(dāng)年張居正頒考成法,清丈田畝,一條鞭更狠,一舉觸動無數(shù)官紳的利益。

    盡管朝堂上林延潮的門生黨羽眾多,眼下已有不少中立官員都已支持沈一貫。

    按照慣例,廷議上議論什么事,就由哪一部的官員在主持,這一次廷議議論火耗歸公,自是由戶部尚書楊俊民主持。

    為何廷議要選闕左門,闕右門,因為天子御門聽政在皇極門。

    天子于皇極門面南而坐,臣子面北而立。至明憲宗后,天子退出廷議后,文官廷議就改作面東或面西的闕左門了。

    闕左門下擺著兩張公座。

    這是林延潮,沈一貫的位子。

    林延潮的公座雖側(cè)對著百官,但卻也是面南而坐,他正從容自定地喝茶,盡顯文官首臣之威儀。

    沈一貫則面北而坐,二人南北對立,間隔了老遠。至于主持廷議的戶部尚書楊俊民則立在二人之間。

    除了林延潮,沈一貫,其余如楊俊民這樣大員都要站著。

    而吏部尚書李戴,禮部尚書于慎行,兵部尚書宋應(yīng)星,刑部尚書蕭大亨,工部尚書楊一魁,左都御史溫純,通政使林材,大理寺卿鄭繼之如此九卿大員也僅僅是站在檐下。

    至于言官們更必須站著參與廷議,然后還要曬太陽。

    這幾年從九卿名單的變化上,也可知道沈一貫為何執(zhí)意加入言官參與廷議。

    在大廷議前,氣氛嚴肅,林延潮與沈一貫二人神情都是凝重,今日之事是二人第一次短兵相接,百官知此也有一番凝重。

    就在這時,但見一名宮里太監(jiān)從遠處匆匆奔來。

    這名太監(jiān)向臺階上東西對坐的林延潮,沈一貫行禮道:“啟稟兩位老先生,聞之今日大廷議,老祖宗正好有空,故而打算來此旁聽,然后再稟告皇上,不知兩位老先生意下如何?”

    這名宮里太監(jiān)這么說完偷看林延潮,沈一貫的臉色。

    這時候誰都知道,林延潮,沈一貫之間馬上就要開打了。

    田義居然在這時插了一腳。

    但見林延潮毫不猶豫道:“大臣廷議,司禮監(jiān)掌印旁聽,本朝從無此規(guī)矩!本輔不能破例。”

    沈一貫撫須道:“請轉(zhuǎn)告你家老祖宗……休作此想!”

    那名太監(jiān)悻悻而退,林延潮,沈一貫對視一眼,都是笑了笑。

    楊俊民得了林延潮示意,當(dāng)即道:“今日所議之事,諸位都各自于下派的揭貼里知曉了。萬歷銀錢為地方州縣陰阻,此事蓋因火耗而起,皇上知有火耗之事,震怒非常……”

    “……錢糧火耗,原非應(yīng)有之項,但自各省行一條鞭法來,相沿已有一段時日,地方官員非以此無以養(yǎng)廉,故姑且存之。以往此事都掩在蓋子里,但人人都心知肚明,今日到底何去何去,我等拿到臺面上說一說,最后拿出一個章程來,奏明天子。”

    楊俊民說完,看向林延潮,沈一貫。

    林延潮擺了擺手,示意自己不發(fā)言。

    沈一貫見林延潮不下場,心底大定,但他也不會發(fā)言,畢竟以他今時今日地位,一旦出聲再遭小臣辯駁,面子何在?

    兩位輔臣不下場,但見禮部尚書于慎行道:“吾有一言。”

    楊俊民道:“大宗伯請講!”

    于慎行道:“如方才大司農(nóng)所言,火耗是自一條鞭法才有,此說極為精到。嘉靖十年時一條鞭法,已在有些地方試行,萬歷九年由首輔張文忠公推廣至兩京十三省,朝廷稅賦一律以白銀計,如此也有了火耗。”

    “朝廷用一條鞭法之意何在?乃不按實物征課,省卻了輸送儲存之費;不由保甲人員代辦征解,免除了侵蝕分款之弊。以漕糧而論,一石漕糧按離京遠近,要另征三四斗輕赍銀,也就是十之三四作朝廷的運輸儲存之費。”

    “所謂火耗者,到底多少?實不過百之一二。但地方官員借火耗之名,為巧取之術(shù),以至于代增一代,官重一官。如今官取十之二三,民以十三輸國之十,里胥又取十之一二,民以十五輸國之十。一句火耗,以至于官無橫征之名,民卻有暗害之實!”

    于慎行越說憤慨之色越是溢于言表,下面官員也是跟著竊竊私語。

    兵部尚書宋應(yīng)昌,刑部尚書蕭大亨亦示意他有話說,楊俊民問道:“大司馬,大司寇是附和還是反駁于大宗伯方才所言。”

    宋應(yīng)昌道:“本部附之。”

    蕭大亨則道:“本部不敢茍同。”

    楊俊民道:“那請大司寇講!”

    卻說林延潮以次輔行首輔之事后,在主持廷議時定下了規(guī)矩。

    這規(guī)矩參考于羅伯特議事規(guī)則,其中重要有兩點。

    首先所有問答都在發(fā)言者與主持人之間互動,未經(jīng)主持人允許不得發(fā)言。因為辯論時,正反一旦對掐,很容易形成為杠而杠的局面,最后成為罵戰(zhàn),比誰的聲音大或爭到最后一句,無益于會議進程。

    其次第一個人發(fā)言后,下面發(fā)言之人需向主持人表明其立場贊同或反對,反對者先發(fā)言。如此達到意見的平衡,避免陷入一言堂的局面。

    此主張為九卿一致?lián)碜o后執(zhí)行。此后廷議的決策效率大大加強,也使廷議之論更公允。而九卿廷議的決策,更深入得到文官階層一致?lián)碜o,連天子也不敢輕易更改,離林延潮入閣之初提出的天子與臺閣共議又更近了一步。

    但見蕭大亨則道:“事出非無因,地方既有此成例,驟然更之,必生大亂。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zé)人貴寬,何也?蓋因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

    “本部雖主司刑律,卻有一言論斷,古往今來,有治人,無治法。得人辦理,則無不允協(xié)。不得其人,其間舞弊弄法又豈止于火耗一法,雖條例畫一,弊終難斷。要革除弊法,唯有重選才用官,以治人為上上之道。當(dāng)初次輔也曾言,先有治人再有治法。”

    蕭大亨說完從容坐下,不少官員連連點頭,滿臉興奮。

    林延潮看了蕭大亨一眼,心底倒也有幾分稱許。

    楊俊民向宋應(yīng)昌道:“大司馬請講。”

    于慎行,蕭大亨一正一反后,現(xiàn)在輪到宋應(yīng)昌出聲:“大司農(nóng),方才大宗伯所言,所謂火耗不過百之一二,誠然如此,當(dāng)年海忠介公為淳安令時,一兩銀子只收兩分加耗,也就是兩分耗。但當(dāng)今地方官員卻加征至多少?少則二成,多至五成,以至于一條鞭法的便民之利蕩然無存。”

    “方才大司寇所言,本部不以為然。治理天下,當(dāng)尚和去同,執(zhí)兩用中,治人治法視時勢而辨,豈可一成不變。法久弊生,不能不變,變之在人,人以定法。人治之難,難在乾坤獨斷。法治之貴,貴在大綱小紀,無法不修。畿甸遐荒,無微不燭。”

    聽完宋應(yīng)昌之言,楊俊民撫須道:“如大司寇,大司馬所言,火耗歸公乃修一條鞭法之不足,推行萬歷新錢所用,但地方舞弊弄法又豈止于火耗一項。至于治人治法之論,不在此議,下面不必再爭。”

    百官此刻也聽得出來,于慎行,宋應(yīng)昌之言,論據(jù)充分,正是事功黨務(wù)實的風(fēng)格。而蕭大亨說得雖好,但只在務(wù)虛上作文章,沒有落到實處。

    楊俊民詢問后其余九卿或不表態(tài)或贊同,唯獨大理寺卿鄭繼之反對宋應(yīng)昌道:“從來足國之道必先足民,而足民之道在于薄賦。耗羨乃州縣私征私派,于理不通,于法不合,若以火耗納入正項,必有不肖官員指耗羨為正項,而于耗羨之外又事苛求,必至貽累小民。正項之外,更添正項,他日必至耗羨之外,更添耗羨。此與盤剝百姓,加征加派何異?更有縱貪之害,有違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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